自考艺术设计专业,自考专升本,高起本 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21-02-25
自考艺术设计专业,自考专升本,高起本 考试科目分别有哪些?(清详细些)
最佳答案
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设计素描 设计色彩 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3DMAX) 艺术设计基础 设计原理 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 编排设计 字体设计 系列书籍装帧设计 网页设计 VI设计 立体构成 材料工艺学 设计表现技法 展示设计 室内设计 室外环境景观设计 艺术设计毕业设计 英语(二) 设计美学 设计调查 装饰表现 素描 色彩 设计基础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签订《订购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艺美公司加工完成特定样式的漆器工艺盘并在幸福大酒店的大厅及走廊进行安装。后艺美公司按期完成对漆器工艺盘的加工并将工艺盘运送至幸福大酒店拟进行安装,但幸福大酒店拒绝验收。两天后,幸福大酒店通知艺美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艺美公司有权在幸福大酒店第一次拒绝验收后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B.因艺美公司并未违约,故幸福大酒店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C.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幸福大酒店应当赔偿艺美酒店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
D.艺美公司有权请求幸福大酒店按约验收工艺盘并履行协助安装的义务
B.因艺美公司并未违约,故幸福大酒店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C.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幸福大酒店应当赔偿艺美酒店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
D.艺美公司有权请求幸福大酒店按约验收工艺盘并履行协助安装的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以及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259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负有在合理期间内及时验收定作物并协助艺美公司进行安装的义务。但幸福大酒店违反上述义务,致使艺美公司不能安装漆器工艺盘,无法完成承揽公司,故艺美公司可以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若幸福大酒店逾期不履行,艺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艺美公司并未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协助义务,无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与艺美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但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因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解除,故艺美公司无权再请求幸福大酒店履行验收及协助安装的合同义务,故D选项错误。
下列哪段消化管不属于上消化道 ( )
A.从口腔到咽
B.从口腔到胃
C.从口腔到空肠
D.从口腔到食管
E.从口腔到十二指肠
B.从口腔到胃
C.从口腔到空肠
D.从口腔到食管
E.从口腔到十二指肠
答案:C
解析:
“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的提出者是( )
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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