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
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即将开始,准备参与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大家考试的时候一定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应试人员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小伙伴们,诚信考试是我们应考生的职责!大家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上就是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罚的内容。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明白作弊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卫生资格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3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1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3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1
- 2019-07-13
- 2021-01-23
- 2021-01-30
- 2019-07-13
- 2019-07-11
- 2019-07-11
- 2019-07-13
- 2019-07-13
- 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