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关于护士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15
想知道黑龙江省2021年护士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办法吗?下面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和考生们分享关于黑龙江省今年护资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第五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六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第七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成绩单由报名考点发给考生。
第八条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护资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护资考试的相关资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医学资格,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护士资格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皮肤护理哪项是错误的
A. 常用清水清洗
B. 忌用碱性皂液
C. 忌用化妆品
D. 避免阳光照射
E. 10℃冷水湿敷
1岁内婴儿发育所需能量占总能量的
A.15%~25%
B.25%~30%
C.35%~40%
D.45%~50%
E.55%~60%
l岁内婴儿发育所需能量占总能量的25%-30%,主要是由于婴儿生长速度快。生长发育所需能量是儿童特有的。
文艺复兴后,从事护理的人开始接受部分的工作训练,以专门照顾伤病者,护理开始走向( )
A、正规教育
B、疾病护理
C、独立职业之旅
D、访视护理
E、社区护理
肠内营养胃肠道并发症是( )
A.电解质紊乱
B.吸入性肺炎
C.鼻咽及食管黏膜损伤
D.恶心,腹胀,腹痛
E.以上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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