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1年执业中药师考试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1
听说有很多上海地区的小伙伴还不知道关于执业中药师考试的相关规定,那么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上海市2021年执业中药师考试的管理办法,大家快来看看吧!
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管理权责,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条、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第四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五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六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
关于2021年上海市执业中药师考试管理办法的内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上海地区不了解执业中药师考试的小伙伴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执业中药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方剂配伍寓有“辛开苦降”之意的是
A.清营汤
B.半夏泻心汤
C.泻白散
D.白头翁汤
E.桂枝汤
半夏散结除痞,降逆止呕;干姜辛热以温中散寒;黄芩、黄连苦寒以泄热开痞。四药相伍,寒热平调,辛开苦降。
血虚血瘀之月经不调、痛经,宜选
A.四物汤
B.归脾汤
C.胶艾汤
D.桃红四物汤
E.圣愈汤
SephadexLH-20适合于在什么中应用
A、环己烷
B、甲醇
C、正己烷
D、石油醚
E、乙醇
下列不属于砂炒目的的是
A、增强疗效
B、缓和药性
C、破坏酶类
D、矫臭矫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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