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5)

发布时间:20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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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材料:

材料一:“‘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世界卫生组织用药原则是有道理的。李文松表示,输液过程的所有环节几乎都存在风险,除了可能带来诸多药品不良反应和配伍禁忌之外,对于病人而言,医务人员的穿刺、滴速操作,输液器及注射器的质量,均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而之所以各大医院对输液特别青睐,主要还是以药养医的机制在作祟。

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认为,过度医疗存在的核心因素是体制因素,现在的医院并不是真正的公立医院或者非盈利性医院。虽然是公立医院,但它实际上要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那么医生也是要通过服务量来获得收入。

材料二:兰易是川内一家经济强县医院主力科室医生,但是县医院的平均收入并不太高,对于想追求更好生活的兰易,在合理范围内的更多检查和合适的用药,成为了她另外的收入。在与记者闲谈中,兰易指着她办公室内从德国进口来的检测仪器表示,这台机器花费了医院十几万元,但它从买回来开始其实就已经开始折旧了,每隔一段时间生产公司还要进行维护,如果机器在保修期之外出现任何问题也要进行有偿的维修,这一切都是费用,所以医院都在尽可能使用这些高级设备,产生最多的经济效应

最多经济效应的背后,就是医生在可控范围内更多的检查。

材料三: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准入标准,更无统一的专科医师考核准入制度。国内医学院毕业生大多在工作单位以工作的形式完成住院医师培训,导致培训水平参差不齐。

当前医院给病人输液的目的主要在于联合用药,很多医院的输液与药品回扣和奖金提成直接相关。对医生而言,现在输液已很少是单纯输盐水和糖水,大都跟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像大剂量地使用头孢等抗生素,而这些药品的回扣往往很高。比如某些出厂价仅有几毛钱的药剂,最后在医院里会高达十二三元,这中间翻了十多倍的差价就分别被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等蚕食。面对高额的回扣,不仅医生,很多护士也希望医生多开输液,有的甚至为了让医生多开输液而私下给医生好处。

请你结合给定资料,试分析过度医疗产生的原因。

【参考答案】

产生过度医疗的核心因素是体制性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医院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大部分收入要靠自己创收。

二、医生也要通过服务量来获得收入,造成夸大或捏造患者病情,收取高昂费用现象严重。

三、医院购置仪器费用过高,亟需更多的经济效益填补空缺。四、我国医疗系统缺乏严格系统的教育机制,医生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人才分布不均现象严重,部分医生医德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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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14,84,420,1680,( )

A.2400
B.3360
C.4210
D.5040
答案:D
解析:
二级等比数列变式。

①对于未能及时补充资本的开发商而言,行业冬天的最 的阶段可能仍未到来。
②我们常听到有人抱怨社会不公、 艰难。其实,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反躬自省。
A严酷 处世
B严酷 处事
C严峻 处世
D严峻 处事

答案:A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近义实词辨析和语境搭配。
“严酷”与“严峻”都表示严厉,但“严酷”的语义较“严峻”重。根据文中的“最”,选“严酷”更恰当,因此排除C、D两项。
“处事”指处理事务;“处世”指在社会上活动,跟人往来交往。根据语意“处世”更为恰当。
故正确答案为A。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度。“官邸制”在中国古已有之,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通行的制度。以下关于“官邸制”说法错误的:
A配偶和子女通常不可以和官员一起居住官邸
B美国、法国、德国、韩国都实行“官邸制”
C“官邸制”在我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
D一般情况下,官员对官邸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

答案:A
解析:
解析
官邸制,作为一种官员住房的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简单来说,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
A选项错误,“配偶和子女通常不可以和官员一起居住官邸”是错误的;
B选项正确,目前世界的很多国家都实行官邸制,例如美国、法国、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印度、加拿大等;
C选项正确,“官邸制”在我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王公大臣居住官邸;
D选项正确,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
本题为选非题。
故正确答案为A。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 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并选择错误项。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1.2.3……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所以A项说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B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所以甲乙丙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C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1.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所以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D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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