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福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招聘编内6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6


大家知道吗?福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如果想要去该学校工作的小伙伴们,可以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25日。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职教园分校向社会统一公布。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5258:00起至202068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形式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联系人:芦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98-5509667 4.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金桥南路1号三明高级技工学校,邮编:365050

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大家了解相关招聘公告后决定这个岗位适合自己的话可以试试哦!现在因为疫情很多工作都面临事业的风险,所以大家可以多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招聘信息,觉得合适就赶快去应聘!这样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大家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近年来,一批优秀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成功_____,品牌荣誉度和忠诚度快速提升。这充分说明,只要依靠创新、下定功夫,中国品牌一定可以_____世界知名品牌。

A.转型媲美
B.崛起超越
C.突围比肩
D.亮相领先
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逻辑填空。
第一空,通过“品牌荣誉度和忠诚度快速提升”可知,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优势,“崛起”和“突围”符合语境,保留;“转型”强调转变,题意并没有体现以前和现在的对比情况,因此排除A项;“亮相”意为集中而突出地显示出人物的精神状态,不符合“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的语境,因此排除D项。
第二空,“超越”强调超过,题意并没有体现出要超过世界知名品牌之意,因此排除B项;“比肩”意思是并列,居同等地位,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C选项。

甲欲成立一家公司,现打算确定公司的商标,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甲公司商标的是()。

A.具有其他含义的县级地名
B.“红十字”的名称
C.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徽
答案:A
解析:
《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郑某与万某原为恋人,后万某提出分手,而与袁某交往。郑某心有不甘。某晚,郑某来到袁某的果园中,持斧头杀死袁某与万某,杀人后郑某又拿走万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0余元),逃往外省亲戚家。郑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绑架罪
答案:A,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题中郑某先因他故,实施了杀人行为,尔后又临时起意取走被害人财物,因为先前的杀人行为与事后的取财行为关系,无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不能认定为抢劫罪,而只能分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和盗窃罪(窃取财物价值在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以上)。
杀人后又取财的行为,是在先后两种不同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的行为,所侵犯的是两种不同的客体,应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故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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