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2020广西共青团田东县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1


请注意!2020广西共青团田东县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发布啦!今日中榜功名扬,梦想实现路敞亮。乘胜扬帆再起航,铸就明天好辉煌。备考生加油吧!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辅助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考职位和人数

主要是县委员会文职,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目前在本县行政审批局岗位熟悉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专业特长人员不受年龄、学历、户籍限制。

2、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聘资格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选聘程序

1、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57日—5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东宁大道东102号田东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团县委办公室。

3)报名要求: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1张。

4)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准考证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成绩组成

1)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2)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所需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

六、通知面试或任职

1)网站通知。

2)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内。

2020广西共青团田东县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信息仔细看清楚哟!祝你宏图得大展,锦绣前程在眼前!祝考试成功,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国以来第一个获特等发明奖的科学家是( )。

A.钱学森
B.邓稼先
C.袁隆平
D.李四光
答案:C
解析:
C项,1981年,袁隆平发明杂交水稻,将水稻亩产从300公斤提高到了800公斤,并在世界上得到大范围推广,由此获得建国以来第一个特等发明奖。


A.
B.
C.
D.
答案: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的有()。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答案: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A项正确。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所以B项正确。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C项正确。第106奈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D项错误。

近来,江苏一中学语文老师因在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而辞职,引发网友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网上有偿授课虽然有违规之嫌,但终归是缺乏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而且将所有的在线教学都归为有偿补课,过于简单。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教育部门更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给教师搭建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让学生获得选择优质资源的机会。
  
  2015年7月,教育部曾专门针对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中小学校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设下“禁令”。不过当时针对中小学生的在线教育尤其是有偿网课还没有形成可观的规模,也没有衍生出如此多的问题,因此《规定》没有特别提及有偿网课。该名语文老师在网上授课收取一定费用,具备了有偿补课的嫌疑,但因为以前也没有网上授课的形式,现行政策文件对网络教育、网络有偿补课没有明确规范,跟不上网络教育日益发展的形势,导致执行过程中边界不好把握,所以对于此类情况往往缺乏相应的认定与处理依据。
  
  一边是不少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还想吃点“小灶”,一边是部分在职教师想有更多实现自身价值的渠道和平台,在“互联网+”的时代里,在线学习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种方式。相较于传统方式,网络授课尚属新鲜事物,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较为困难。一方面,现行规章制度中没有对网络授课进行明确界定;另一方面,其传播方式较为灵活,例如教师可以开设微信公众号讲学,不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家长和学生则可以通过“打赏”的方式选择性付费。
  
  为了使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的学生,规范教师网上授课,教育部门应出台相配套的政策。一是有关部门应对教师参与在线授课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合理的教师身份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办在校教师与市场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加强对商业化在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正规发展。三是要加强公办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体现公益性。还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鼓励好教师在教育公益网络平台讲课传播,让广大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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