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备考知识:浅析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1-09-10


我们了解的大部分是单个人的犯罪,但细心观察会发现,行为人不仅仅可以单打独斗的去犯罪,也可以成群结队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刑法知识点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常以选择题的方式来考察大家。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知识点辅以案例帮助大家理解共同犯罪的认定。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

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想要构成共同犯罪,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首先,主体条件: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放火、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贩卖毒品、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8种罪行负责。如果15岁的小潘和17岁的小王,共谋盗窃,二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其次,客观方面: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指的是两人的行为共同构成某犯罪行为,都对犯罪行为的进程有贡献。例如:甲乙二人共同去入户盗窃,甲入户盗窃,乙门外望风。虽然乙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但乙门外望风的行为从物质上和心理上都对共同犯罪有贡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主观方面: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什么叫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不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说明他俩是通了气的。你想偷东西,真好,我也想偷。或者你想偷东西?行吧,那我帮你望风。都属于共同故意。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考试中考频比较高的是,哪些情形下不构成共同犯罪。主要包括:共同过失行为、故意加过失的行为、同时犯、实行过限、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片面共犯。

共同过失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按各自行为定罪,因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不定为共同犯罪。如:甲乙楼上玩耍,玩耍过程中不小心把花盆碰掉,花盆掉下砸死行人丙。这种就是共同过失。

故意加过失行为指的是一方明知其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另一方反对结果的发生,但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存在一些过失。如:老张是名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宿敌老王在他管的病房里,于是他给老王开了瓶毒药,让护士给她注射。护士未细细检查,直接给老王注射了,老王因体内被注射毒药而死亡。在此案例中,老张为故意,护士为过失,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

同时犯指的是没有意思联络,各个犯罪偶然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情形。

实行过限,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数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过原共同谋定的故意范围以外的犯罪行为。过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由过限者自己承担,对过限行为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的原共同犯罪人,不对过限行为负责。如:甲乙共谋入户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户盗窃。乙入户后发现女户主很漂亮,于是将女户主强奸。因甲乙是共谋盗窃,乙的强奸行为已经超出了盗窃的范围,故甲只对盗窃罪负责,甲乙不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主要指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此类行为,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只能单独构成窝藏罪、包庇罪,或者构成窝赃罪、销赃罪等。

片面共犯:二个以上的行为人之间,主观上没有相互沟通,仅单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的情况。此种情形,也不符合行为人有共同故意的要求,不成立共同犯罪。

试题回顾: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A)

A.丙将铁门撬开让丁潜入仓库行窃,丁得手后未通知丙就驾车逃离现场;

B.甲凌晨翻墙进入仓库行窃,偶遇行窃的手的乙,二人得手后各自离开;

C.甲遭乙抢劫跌倒昏迷在路边,路人丙见状顺手将甲手腕上的金表取走;

D.小学生小葵和小辛在三楼阳台嬉戏,误将花盆从阳台碰下,砸中路边过路老者,导致其重伤住院;

【答案】A。解析:选项A,从选项中可以得知丙丁是事先有通谋的,虽然丁得手后未通知丙,但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选项B,甲乙二人没有共同故意,只是刚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选项C,甲和丙的罪行是独立的两个罪行,没有共同故意,也没有共同行为;选项D,小葵和小辛误将花盆从阳台碰下砸死路人,此为过失行为,没有共同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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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不属于以工代赈的一项是:( )

A.1991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经济损失惨重,国务院决定“八五”期间动用价值100亿元的粮食和工业品,以加快江河湖泊治理,恢复水毁工程
B.针对全国市场存在的销售相对疲软、商业库存积压、企业库存偏大等状况,国务院拿出价值15亿元的工业品,投向贫困落后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山、水、林、田、路”的综合开发
C.某市政府出资建设一家化工厂,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很多农民从中获得劳动报酬,提高了当地的生活水平
D.根据我国农业连续几年获得丰收、粮食储备较多的情况,国务院动用库存粮食50亿公斤、棉花1亿公斤和棉布5亿米,帮助贫困地区修公路、航道和小型水利工程
答案:C
解析:
以工代赈的定义要点是:①政府投资;②基础设施建设;③取代直接救济。A、B、D均符合定义.C项建设化工厂不符合②,故答案选C。

2010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总量42. 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8. 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5. 3万公顷,增长7. 9%;商服用地3. 9万公顷,增长40. 4%;住宅用地11. 4万公顷,增长40. 3%;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2. 2万公顷,增长10. 2%。全年全国105个重点监测城市综合地价比上年上涨8. 6%, 其中商业地价上涨10. 0%,居住地价上涨11. 0%,工业地价上涨5. 3%。
全年水资源总量2847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7.7%。全年平均降水量682毫米,增加15.4%。年末全国422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2091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多蓄水284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599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4%。其中,生活用水增加2.9%,工业用水增加1.4%,农业用水减少0.6%,生态补水增加6.8%。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90. 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5.0立方米,下降9.6%。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59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89万公顷。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46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58.4%。截至年底,自然保护区达到258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9个。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 2万平方公里,新增实施水土流失地区封育保护面积2. 5万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年底,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为16204万公顷,其中发放林权证的面积为13396万公顷。
根据以上材料,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2009年,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约占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总量的31%
B. 2009年末,全国422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约为1807亿立方米
C. 2010年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588个
D. 2010年,林业非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在全部造林面积中所占比重比重点工程少16.8个百分点

答案:C
解析:
A项,2009年,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约占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总量的[12. 2 / (1 + 10.2%)]/36.1X100%≈31%,故A项正确;B项,2009年年末,全国422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为2091 - 284=1807(亿立方米),故B项正确;C项,2010年年底,我国自然保护区达到258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319个,故C项错误;D项,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占全部造林面积的58.4%,则非重点工程占41.6%,后者比前者低16.8个百分点,故D项正确。本题选C。

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是:( )

A.正是《宇宙与人》这部电影,为我打开了爱好天文学和接近天文学的大门。
B.坚持与放弃,人生有时候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结果就截然不同。
C.这次重大失误中,他虽然有一定责任,但他能够积极面对,并设法补救,这比一味埋怨别人,推卸责任更值得我们学习。
D.遗憾的是,梵高的那些把自己内心感受刻画得淋漓尽致的珍贵作品,在得到世人的认可和欣赏前就过早地离开了我们。
答案:B
解析:
A项语序不当,“爱好天文学”与“接近天文学”应互换位置。C项不合事理,“一味埋怨别人,推卸责任”不值得我们学习,另外,第二个代词“他”多余,应删除。D项偷换主语,离开我们的是“梵高”而不是他的作品。B项没有语病,故当选。

据测算集成电路每1元的产值,大约可以带动电子信息产业10元产值,形成1000元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这体现的哲理是( )
  A.事物是永恒发展的     B.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C.量变引起质变       D.整体制约部分

答案:B
解析:
B.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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