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考2017年国考公务员考试,能报几个职位?

发布时间:2021-05-28


我报考2017年国考公务员考试,能报几个职位?


最佳答案

您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重新报考。需要查看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如果是未通过审查,则不能重新报考本职位,需改报其他职位。如果是补充资料,则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补充即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地膜覆盖:增温保水

A.田间管理:霜冻虫害
B.临床试验:不良反应
C.天气预报:卫星云图
D.整顿市场:净化风气
答案:D
解析:
【答案】D 题干是一种目的性因果关系,地膜覆盖的目的是增温保水

在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人类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实固然必须正视, 但普通我民众是否就无可作为呢?在灾害预测还无法做到完全精确的今天,每一 个人该如何保护上天赋予我们的富贵生命,该如何在灾难降临的那一刻做出最及时而智慧的选择,该如何自救、救人,避免或减少悲剧的发生?这些事情,其实 都可以通过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来完成。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A. 人类与自然灾害的抗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B. 在自然灾难面前人的首要任务是保护生命
C. 灾难降临时及时而智慧的选择非常重要
D. 教育可以在自然灾害中保护更多富贵的生命
答案:D
解析:
文段通过两个设问句来表明,在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普通民众也肩负保护宝贵生命的重任,并且需要通过教育的方式来更好的保护生命。文段的最后一句是关键句,强调了教育在保护生命中的重要作用。故答案为D。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lO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l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答案:B
解析:
【参考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知A、C、D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B则是夫妻中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部分属于受伤一方所有,所以这道题应该选择B。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