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学本科读的是建筑学专业,目前大四,请问...

发布时间:2021-09-27


您好!大学本科读的是建筑学专业,目前大四,请问有与本专业对口的职位吗?



最佳答案

具体能够报考什么职位,需要先查询您的专业分类,再根据招录公告及职位表进行筛选您的专业可以报考的岗位。可参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 查看自己的专业分类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答案:A
解析:



答案:B
解析:
当灰色阴影面在上时,空白面和竖线面为逆时针顺序,而A为顺时针顺序,根据原题CD选项的3个面不能交与一点。故答案为B。

关怀强迫症指一个人特别需要别人依赖自己,总是爱向别人提供别人不需要的关怀。并且,这种人还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关怀,从而使别人不能独立,当别人依赖自己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满足,感到自己有价值。这种症状会压抑人的神经,并同时给身边的亲朋好友甚至一般的同事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关怀强迫症的是:

A.张某说:“我一天没见到儿子就会发疯”
B.李某连哄带骗让感冒的女儿吃下感冒药
C.刘某从小学到大学期间都住自己家里
D.王某在女儿就读的大学附近租房陪读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特别需要别人依赖自己;
②爱向别人提供别人不需要的关怀;
③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关怀;
④使别人不能独立。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一天没见到儿子会发疯,未体现“强迫儿子接受自己的关怀”并“使儿子不能独立”,不符合定义;
B项:给女儿喂药是为了让女儿早日痊愈,提供的是女儿需要的关怀,不符合定义;
C项:刘某住在自己家里,未体现有人“强迫刘某接受自己的关怀”并“使刘某不能独立”,不符合定义;
D项:女儿已经成年,完全可以自己在大学生活,而王某在女儿大学附近陪读,说明王某“提供女儿不需要的关怀”,从而可能“使女儿不能独立”,符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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