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报考浙江公务员,有哪些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1-12-30
有人知道报考浙江公务员,有哪些要求吗?
最佳答案
根据已经发布的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分析得知: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3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4-2018年,依此类推。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5.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详见当地公告。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范围和对象为: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见各地公告。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51—55题。
器官捐献率在各个国家的情况都不太乐观,然而一组来自欧洲的数据引起了人们注意。这组数据显示,欧洲各国人口中签署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的比率,分别如下:匈牙利99.997%,奥地利99.98%,法国99.91%,葡萄牙99.64%,波兰99.5%,比利时98%,瑞典85.9%,荷兰27.5%,英国17.17%,德国12%,丹麦4.25%。统计结果呈现出显著的两极分化,前七个国家的同意率都很高,在这几个国家之后,器官捐献的民意率 ,是什么因素让那些国家有哪些高比例的人同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呢?
英国和法国教育、经济水平相当,可英国仅有17%的人同意捐献器官,而法国却接近100%;另一组比较则更能说明问题,德国和奥地利接壤,也同为德语国家,然而德国只有12%,奥地利却为100%,说明以上这些因素还不足以解释。
会不会是宣传的作用呢?在荷兰,全国对器官移植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每个家庭都能收到关于器官捐献的信件,在电视、广播中也时常能看到宣传广告,甚至还有一档极具争议的综艺节目,让亟持器官移植的患者选择想要谁做他的供者。做了这么多活动,钱也花了不少,然而荷兰器官捐献的同意率却只有28%,与邻国比利时一比就相形见绌:人家没花过一分钱做宣传,器官捐献的同意率却高达98%。
原因究竟是什么?当研究者排队了以上这些因素后,他们将目光聚集在一个极其细微的环节上,那就是人们签署的那张器官捐献的知情同意书。在那些同意率的国家中,知情同意书是这么写的:“如果您想参与器官捐献计划,请在这里画勾。”而在同意率高的国家中,知情同意书里只有一个地方不同,那就是:“如果您不想参与器官捐献计划,请在这里画勾。”器官捐献率如此悬殊,原因就在于知情同意书中的那一个词:“想”或“不想”。
这是两种不同的“默认选项”。第一种默认的情况是所有人都不参与器官捐献计划,因此参与者需要做出行动改变——“画勾”。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默认选项,因为在潜意识里这被看做是推荐的方案,而“画勾”做出改变则需要费力气,付出认知、情绪和行为上的投入,以换取改变默认选项后的收益。同样的,在第二种默认选项中,默认的情况是所有人都在器官捐献计划内,这也是默认的推荐,不捐献才需要人们去做决定和做出行动改变,而这需要花费人们更多的精力。也正因此,在两种情况下,“画勾”的都是少数,而接受“默认选项”则是大多数人的决定。宣传不能提高器官捐献率,这一点在哪个国家得到了验证?( )
B. 荷兰
C. 比利时
D. 葡萄牙
B.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C.对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
D.听证举行3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浮光掠影 异彩纷呈 B 蜻蜓点水 丰富多彩
C 一目十行 源远流长 D走马观花 博大精深
A. 3 B. 4 C. 7 D.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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