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报名了事业单位考试,想问下大家事业单位考试...
发布时间:2021-03-21
今年报名了事业单位考试,想问下大家事业单位考试病句辨析怎么做才能顺利通过了?我目前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
最佳答案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事业单位职工辞职,不区分试用期还是正式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维生素是维持生命生长代谢的有机物,但维生素本身不会产生能量
B.茶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的功用,但也会刺激胃黏膜、使人产生不适
C.食盐在体内以氯离子和钠离子形式存在,参与体内酸碱平衡的调节
D.氨基酸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人体可以合成的是必需氨基酸
B.茶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的功用,但也会刺激胃黏膜、使人产生不适
C.食盐在体内以氯离子和钠离子形式存在,参与体内酸碱平衡的调节
D.氨基酸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人体可以合成的是必需氨基酸
答案:D
解析:
A项正确,维生素是生物生长和代谢所必须的微量有机物,不是细胞的组成成分,不会产生能量。B项正确,茶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茶碱类药物对胃黏膜有刺激,口服易出现胃部不适、恶心、腹泻等症状。C项正确,食盐在人体内部以钠离子和氯离子形式存在,在维持细胞渗透压方面起重要作用,可以维持人体酸碱平衡。D项错误,必须氨基酸是指人体不能合成或合成速度远不适应机体的需要而必须由事物蛋白供给的氨基酸。
A公司的职工张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李某一怒之 下打了张某一耳光。为报复李某,张某找到甲的儿子乙(17岁),唆使乙将李某办公室的电脑、 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部手机为报酬。事后,A公司对李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刘某全权处理本案。刘某找到乙了解案情,乙承认是受张某指使。A公司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诉讼中,张某要求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A公司要求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的请求、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下列人员中不是本案当事人的是( )。
A.张某 B.甲
C.乙 D.李某
下列人员中不是本案当事人的是( )。
A.张某 B.甲
C.乙 D.李某
答案:B,D
解析:
甲不是本案当事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是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本案是以A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李某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A公司参加诉讼,但不是本案当事人。张某、乙二人是本案当事人,乙是致害人,受张某指使,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目前会议效率比较低,你认为怎样才能提高会议效率?
答案:
解析:
(1)不开没有明确议题的会议。
(2)不开有许多议题的会议。
(3)不开没有充分准备的会议。
(4)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5)不请无关人士参加会议。
(6)不做离题发言。
(7)不“赞同”式地重复他人的发言。
(8)切不可“议而不决”。
(2)不开有许多议题的会议。
(3)不开没有充分准备的会议。
(4)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5)不请无关人士参加会议。
(6)不做离题发言。
(7)不“赞同”式地重复他人的发言。
(8)切不可“议而不决”。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做法错误的有()。
A.某县人民政府委托某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B.某工商局因当事人的辩解而加重对其处罚
C.县环保局在听证程序中安排本案调查人员张某主持听证
D.某卫生局在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依据
A.某县人民政府委托某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B.某工商局因当事人的辩解而加重对其处罚
C.县环保局在听证程序中安排本案调查人员张某主持听证
D.某卫生局在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 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 査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査或者技术鉴定。"A选项中的企业不是管理公共事务 的事业组织,A项做法错误。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 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 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B项做法错误。第42条规定:“……(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 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C项做法错误。第39条 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 明下列事项:……(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D项做法错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11-29
- 2021-10-23
- 2021-09-29
- 2021-03-05
- 2021-03-17
- 2021-03-18
- 2021-08-27
- 2021-06-05
- 2021-03-16
- 2021-05-06
- 2021-01-10
- 2021-10-19
- 2021-10-31
- 2021-12-30
- 2021-05-08
- 2021-07-31
- 2021-05-01
- 2021-03-18
- 2021-04-16
- 2021-04-07
- 2021-02-16
- 2021-04-14
- 2021-09-04
- 2021-12-08
- 2021-02-09
- 2021-04-14
- 2021-03-20
- 2021-03-14
- 2021-08-01
-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