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灵璧县准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的方法有没有...

发布时间:2021-05-10


我在灵璧县准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的方法有没有可以分享的?


最佳答案

我来回答一下我的经验,回答一下。只要认真准备,考试其实并不难。因此,考前进行细致充分的准备,对提高考试成绩还是大有益处的。具体来说,进行考试的前期准备,考生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认真领会考查范围
主考部门颁布的考试大纲是命题和考试的依据,也是考生进行复习准备的参照系。但是每年考试大纲的发布时间离考试时间较近,等新大纲出来后再复习备考太仓促,因此,考生应先以去年的(或上一次)的考试大纲为依据尽早备考,因为一般来说大纲变化不会太大。在新大纲出来之后,可以新旧对照,根据变化部分调整复习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范围广,各地又不尽相同,熟悉考试大纲,考生可以有的放矢地备考,也有利于对考试的整体理解和宏观把握。另外,了解近几年本地方的真题也有助于把握这一科目的考查范围和形式。
(2)准备必要的辅导资料和练习题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具有题量大、考试时间短等特征,如果不进行细致、充分的复习准备,考试时容易在没有掌握的知识点上丢分。因此,考生应在充分领会考查范围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一些质量较高的辅导资料和练习题,为复习备考作好切实的准备。
很多考生也认识到了考前进行仔细备考的重要性,也制定了一些复习计划,但在备考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切实的作用,究其原因,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准备的资料和练习太少,认为好好领会了考试大纲,稍加练习即可,这样导致对考试内容及应试技巧的“半生不熟”,考试时会由于生疏而产生慌乱心理,致使考试失利;另一种是准备的资料太少,整天忙于知识的记忆和题海战术而无法自拔,过犹不及。这两种情况考生都应该尽量避免。
(3)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的复习不能漫天撒网,要根据自己的时间状况、工作紧张程度以及生活情况安排复习活动。既要充分利用时间,又要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复习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制订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就很关键了。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不仅能帮助考生全面学习、巩固知识,更能通过备考过程中不断的自我实现来增强考试的自信心。
复习计划中要安排适当数量的自我测试,自我测试同自己的备考活动协调一致,其具体的实施依据复习的时间和内容等因素进行灵活的安排。可以根据自己对于备考内容和考试目标的理解,大胆推测必考内容,并将这些内容进行整理和分类,有意识地为自己设计一些试题,这些试题的表达形式可以不拘一格,然后作答,再与辅导教材相对照,以判明正误。这样就可以为自己以后的复习确立重点,同时也保证了备考内容的全面性和良好效果。
(4)严格依据计划和考试要求复习备考
复习备考的过程是最重要的,也是耗费时间和精力最多的时候。在这个过程中,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 注重记忆,适当练习。公共基础知识,顾名思义,一些基础性的知识而已,它的灵活性有限,也不要求有多高的解题技巧,关键就是对知识点的记忆要精准。练习是必需的,它的作用首先在于加强记忆、巩固记忆,其次才是提高解题速度和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所以,只要有针对性地做一定量的练习题或试题即可。
② 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情绪指人对客观事物的喜、怒、哀、乐等方面的感受和体验,它影响着人的活动及身心健康。情绪产生于人的需要,并和人的追求联系在一起。人们的情绪有好有坏,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关键在于我们怎么最大限度地控制情绪不走向极端,因为极端的情绪,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会影响人们的行为,甚至带来不好的结果。乐极生悲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能够用理智来控制自己的情绪,来为自己追求成功的目标服务。
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如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考试的成败。在备考过程中,我们时刻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刺激与干扰,情绪波动幅度和频率都较大,特别是接近考试时,这种情况尤甚。比如,很多考生在考试前都会出现焦虑情绪,这是很自然的事。那么,在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应该树立一个信念,就是要把焦虑变为动力,从思想上让自己得到放松。其次,要检查一下自己的学习习惯,保证有足够的复习时间,使自己不会在考前最后一刻感到沮丧或者紧张,否则只会加强自己的焦虑情绪。第三,不要把考试看得太重,试着只把考试当做是展露自己才能的一次机会,这样会减轻许多心理负担。此外,考试前准备好必需物品,提前到达考试地点熟悉考试环境等,这些都有助于稳定考生的情绪,坦然面对考试。总之,广大考生只有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才能获得更多的成功机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句中,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A.这个人是新来的,连门卫老张都不认识。
B.天渐渐黑下来了,修车的人很着急。
C.我国快递业发展仍在路上。
D.小李说张明是靠关系来到教务处的,在场的无不对此感到气愤。

答案:C
解析:
A项“连门卫老张都不认识”可以理解为这个人不认识门卫老张,也可以理解为门卫老张不认识这个人;B项“修车的人”可以指“修车的师傅”,也可以指“车子的主人”;D项“气愤”的可以是“张明是靠关系来到教务处”这件事,也可以是“小李说张明”这件事。

下列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的是:( )

A.行政主体受胁迫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B.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行为
C.行政行为将导致相对人犯罪
D.行政行为没有可能实施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所以,本题答案全选。

甲男不幸遭遇车祸被截去右上肢,后经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50万元,其中包括30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这30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属于()的财产。

A.甲
B.甲妻
C.夫妻共同财产
D.家庭共同财产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第2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甲公司称其生产的床垫的填充物含有多种中草药和矿物质,具有润肠通便等多重功效。王大妈花近2万元买了一张,看过春晚小品《“儿子”来了》后,王大妈觉得自己可能也上当了,即向市场监管局举报,经调查,甲公司的床垫只是普通的棕榈加海绵。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大妈有权要求退货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D、甲公司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等多部法律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
A项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则王大妈有权要求退货。
B项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法条规定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甲公司并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D项正确,《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甲公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法》,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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