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公司法

发布时间:2020-02-22


2020年证券一般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当中的科目之一《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大家在学习这一科目的时候对公司法掌握的还不够的小伙伴可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学习,本篇文章就针对公司法这一知识点分析讲解。

首先,我们来看适用于公司法的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在股东人数上

股东在50人以下

股东在50人以下股东人数无上限

在股份流动性上

股份转让前须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转让相对便捷、自由

融资方式

不可以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可以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这个知识点无论是一般单项选择题还是组合型选择题都非常好出题,考试频率也很高,只要我们能牢记上面这个图,那么考试的时候只要涉及这个知识点的题目都能迎刃而解。

然后,就是考过大家无数次,但总有考生做错的一个知识点,关于出资方式,这里我们没有必要去分开记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方式等等,这样分开记既浪费时间,还容易穿线记忆混淆的情况,只要明白,所有的出资方式当中除了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以外,其他的公司及企业的出资方式大抵相同,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记住这句话,能解决所有关于出资的题目。

公司法整一节的内容大多都是围绕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来阐述的,除此以外,还比较重要,需要我们掌握的内容就数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合并中的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大家应该都是不陌生的,这里主要给大家展示程序,同样用看起来清爽好记忆的表格来体现。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对债权人的通知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务承担

公司合并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曰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进行过书本学习的考生对本知识点有印象的就知道,教材当中用了大篇幅的文字描述,学起来有些枯燥乏味,经过这样的表格整合,在后面的复习当中,遇到相关知识的考题,如果做错了或者模棱两可不能锁定正确答案,就可以直接翻出表格加深记忆。

用表格以及用一句话概括几个相近知识点的方法不仅可以运用到公司法这一个知识中,大家在学习其他知识时,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方法。证券考试的必考内容较多,我们要学会用聪明的方法进行学习,自己给自己减轻学习负担。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证券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股份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若就自己的股份,以比收购要约价还要高的出价来回购时,则收购方就不得不提高价格,因而增加其收购难度,这一反收购策略被称之为股票回购。 ( )

正确答案:√

( )是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与按基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 A.零售物价指数 B.生产者物价指数 C.成本物价指数 D.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

正确答案:D
考点:掌握零售物价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的概念。见教材第三章第一节,P73。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 )

A.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B.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C.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D.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正确答案:ABCD
解  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余额运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