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结构与设备》模拟试题精选0929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注册建筑师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结构与设备》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住宅建筑中,一般情况的阳台的活荷载取值比室内楼面的活荷载取值( )。

A.大

B.小

C.相同

D.如阳台临街则大,否则相同

答案:A

2.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一定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与受拉区纵筋配筋率的关系是( )。

A.当配筋率在某一范围内时,配筋率越大,正截面承载力越大

B.配筋率越大,正截面承载力越小

C.配筋率越大,正截面承载力越大

D.没有关系

答案:A

3.对钢筋混凝土梁来说,当钢筋和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不足时,如果不改变梁截面的大小而使它们之间的粘结力达到要求,以下这些方法中,哪个最为适当( )?

A.增加受压钢筋的截面

B.增加受拉钢筋的周长

C.加大箍筋的密度

D.采用高强度钢筋

答案:B

4.软弱土层的处理办法,下列哪一种做法是不恰当的( )?

A.淤泥填土可以采用水泥深层搅拌法

B.杂填土可采用强夯法处理

C.杂填土必须采用桩基

D.堆载预压,可用于处理有较厚淤泥层的地基

答案:C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采用绑扎骨架时,关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允许百分率分别按受拉区和受压区的规定为( )。

A.50%,25%

B.50%,50%

C.25%,50%

D.50%,不限制

答案:C

6.下列关于建筑采用碳素钢中的,碳含量对钢材影响的叙述中何项错误?

A.碳含量越高,钢材的强度也越高

B.碳含量越高,钢材的塑性,韧性也越好

C.碳含量越高,钢材的可焊性也越低

D.建筑采用的碳素钢材只能是低碳钢

答案:B

7.一幢单层的单身宿舍,平面为12m×52m,无抗震要求,但风力较大,拟采用框架结构,此时采用下列各种框架形式中的哪一种比较合适( )?

A.主要承重框架纵向布置,横向采用连系梁

B.主要承重框架横向布置,纵向采用连系梁

C.主要承重框架纵横两向布置

D.无梁式框架结构(无梁楼盖,取板带作为框架梁)

答案:B

8.混凝土受到侧向约束后( )。

A.轴心抗压强度提高,变形能力降低

B.轴心抗压强度提高,变形能力提高

C.轴心抗压强度降低,变形能力提高

D.轴心抗压强度降低,变形能力不变

答案:A

9.钢材的厚度愈大,则有下列何项结论( )?

A.抗拉、抗压、抗弯、抗剪强度设计值愈小

B.抗拉、抗压、抗弯、抗剪强度设计值愈大

C.抗拉、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愈大,抗剪强度设计值愈小

D.强度设计值随厚度变化的规律,视钢号而定

答案:A

10.在计算钢筋混凝土构件挠度时,《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议:可取同号弯矩区段内的哪一项刚度进行计算( )?

A.弯矩最大截面的刚度

B.弯矩最小截面的刚度

C.最大刚度

D.平均刚度

答案: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注册建筑师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以下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有: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乙公司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拒绝接收货物,甲公司将货物搬卸到仓库内离开。第二日罕见台风来袭,仓库被吹倒,货物由于浸水全部毁损,乙公司是否有权不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B: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丁公司无法使用,丁公司拒绝接收设备,丙公司将设备寄存在某仓库中。某日仓库失火,将设备烧毁,丁公司是否有权不向丙公司支付设备价款
C:戊汽车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20辆汽车买卖合同,交付时,戊汽车公司多交付了2辆,因为运输汽车的拖车出现故障,暂时无法把多交付的2辆拖走,因此存放在己公司库房里,己公司是否有权主张代位保管此2辆汽车的费用
D:庚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庚公司交付的房屋中有一扇窗户玻璃由于小孩踢球打烂,张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庚公司不同意。次日由于楼下住户煤气管道爆炸将该房屋一并炸毁,张某是否有权不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能够成立
B:国土局的诉讼主张成立,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C:国土局及副局长的诉讼主张成立,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D: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答案:D
解析: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本题中国土局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因此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也不能成立,故选D。

徐某经乡政府批准占地建房,因地基位置与村民江某土地相邻,江某以影响房屋通风为由阻挡徐某动工建房。徐某便经村委会同意到乡政府办理变更手续,但乡政府以原批准是根据乡里的整体规划进行,不同意变更地基,徐某即擅自移地动工建房。房屋建到一半时,乡政府在未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徐某之妻见已动工的房屋被拆,一气之下服毒身亡。徐某提起诉讼,要求乡政府赔偿拆除房屋和妻子死亡的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乡政府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B.乡政府不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合法
C.乡政府只应当赔偿拆除房屋的损失,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D.乡政府对拆除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导致徐某之妻的死亡的损失都应当赔偿,因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行为之间有联系
答案:A,C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四个要件:(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案中的乡政府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备该要件。(2)侵权行为要件即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且该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本案中乡政府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乡政府不具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力,所以该行为违法。(3)损害结果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且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案中的损害是拆除房屋的损害,其妻子的死亡与该行政行为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予赔偿。(4)法律规定要件即国家赔偿必须有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范围,所以针对该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赔偿范围是拆除房屋的损失,不包括徐某妻子死亡的损失。所以选AC项。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且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位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年轻人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

如果张某的儿子在公告期间即依法对财产提出申请,主张继承其父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继续审理,申请理由充分的,判决财产归其所有:理由不充分的,驳回申请
B.裁定终结特别程序
C.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
D.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B,C
解析:
考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公告期有人提出申请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50条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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