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信息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0-09-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江西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首先需要牢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

江西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1日0时起-10月30日24时截止。

二、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汇总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几张?

A:建议准考证打印1-2张就行,有备无患。当然如果有条件也是建议多打印几张的,然后不要放一起,万一一部分丢了,还是有备份的。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是黑白打印还是彩色打印?

A: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只要信息完整就行。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A: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的打印要求、纸张以及样式是什么样的?

A:每个地区的准考证要求、样式都是不同的,在登陆进去网站后,需要看清打印的要求(纵横方向,纸张大小等),点击在线打印后弹出来一个网页,上面就是你的准考证样式。有的地区额外有考试须知的框,有的地区只有准考证一个框,按照要求打印就可以。

三、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2.成功登陆司法部官网后,请点击“在线打印准考证”按钮,系统会弹出新窗口,部分浏览器为打开新选项卡, 请在新窗口/新选项卡中完成打印。

3.请使用标准A4尺寸纸张纵向打印。

4.建议使用浏览器的打印预览功能进行预览,调整合适的页边距。

5.如打印准考证时无法打印出照片请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Tips】打印准考证温馨提示

1.建议多打印几份准考证,以免纸质版遗失。

2.考试当天不能打印准考证,也就是考生最晚10月30日要把准考证打印好,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3.今年法考客观题分10月31日、11月1日两批考,考生要看清楚自己准考证上显示哪天考试,不要记错自己的考试时间。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案,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他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崔律师为其辩护人,而到法院审判阶段,被害人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还想请一个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诉讼代理人,那么有关他请诉讼代理人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他不必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律师自动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B:他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C:他可以委托崔律师同时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但必须另行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D:他应当委托其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答案: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45条,要注意刑事辩护和代理是两种不同的诉讼业务,即使被告人委托同一律师做辩护人和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也必须另行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谢某作为刚拿驾照的新手司机,在实习期期间,不慎驾车将邵某经营的水果摊冲倒,造成损失5万元左有。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邵某将谢某诉至法院。那么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谢某可以在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B.谢某可以在法庭辩论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为查明案件事实,事发当日与谢某一同乘车的蒋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蒋某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一审当事人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作出判决,谢某败诉不服,后上诉,同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为:(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针对的必须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因此,本题A正确;B项中法庭辩论阶段已过提交答辩状的时间;C项中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非本案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D选项中的情况为二审民事案件,不能够提出管辖权异议。综上所述,BCD错误,应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的有(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划拨存款、汇款
C.冻结存款、汇款
D.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代履行
答案:A,B,C,E
解析:
(1)选项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2)选项C:冻结存款只能由法律设定;(3)选项BE: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共用题干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区公安局。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区公安局决定不立案,应当:()
A:在10日内通知甲
B:在7日内通知甲
C:在15日内通知甲
D:在30日内通知甲
答案:B
解析:
【考点】公安机关对报案的处理。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不需要写出详细的报案材料,故A项错误。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故B项正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故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C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D项。


【考点】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通知。详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第2款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因此,B项正确。


【考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详解:根据《六机关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因此,本题应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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