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历年真题(2021-05-11)

发布时间:2021-05-1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发放1吨自制白酒作为职工福利,同类白酒不含税售价50000元/吨。成本价35000元/吨。该酒厂上述业务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单选题】

A.7700

B.8700

C.10000

D.11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额=50000×20%+1×2000×0.5=11000(元)。

2、2019年第二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  )万元。【客观案例题】

A.402.43

B.758.17

C.1014.43

D.1184.2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0.54+68+1530=1598.54(万元)。留抵税额=1598.54-73.5-340.8-169.81=1014.43(万元)。

3、某卷烟批发企业2019年4月,批发销售给卷烟零售企业卷烟6标准箱,取得含税收入12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单选题】

A.57.52

B.37.01

C.11.43

D.11.8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月应纳消费税=120÷(1+13%)×11%+0.005×250×200×6÷10000=11.83(万元)。

4、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高档手表的生产销售环节

B.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鞭炮焰火的批发环节

E.卷烟的零售环节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珍珠饰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鞭炮、焰火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5、业务(3)的销项税额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0

B.169.81

C.180.00

D.3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业务(3)的销项税额=3000÷(1+6%)×6%=169.81(万元)。

6、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多选题】

A.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烟草批发企业向烟草零售企业批发卷烟

C.商业企业零售劳保用品给一般纳税人

D.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E.销售免税货物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ABC:均可以照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下列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符合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C.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D.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E.蔬菜批发零售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选项D: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8、该企业当月在A市市区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00

B.0.95

C.0.93

D.1.1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该企业在A市市区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4.31×7%=1.00(万元)。

9、下列关于税务部门规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B.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财政部裁决

E.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选项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10、下列情形中,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C.以已税杆头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D.以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珠宝首饰

E.以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原则上不包括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摩托车。从允许抵扣项目的子目上看不包括雪茄烟、溶剂油、航空煤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2) 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 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5) 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
(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7) 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
(8)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万元。

A.264
B.234
C.294
D.204
答案:B
解析:
2016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 1000+300- 30+57- 153+60=3234 (万元)。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应确认减值234万元( 3234- 3000),所以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34万元。

(2018年)下列情形中,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A.房屋赠与
B.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C.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D.以竞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房屋交换
答案:A,B,E
解析: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其目的是防止纳税人隐瞒、虚报成交价格。

2018年1月15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要求对其建设的W项目进行清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不可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该项目2016年4月通过全部工程质量验收。
2016年5月该公司开始销售W项目,截止清算前,可售建筑面积中已售出15000.8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万元。该公司对W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经审核,W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合计82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管理费用4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财务费用3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3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已知:W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W项目清算前已预缴土地
增值税1000万元。其它各项税费均已及时足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万元。

A.285.71
B.2666.67
C.2691.67
D.310.71
答案:A
解析:
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50000÷(1+5%)×5%×(7%+3%+2%)=285.71(万元)

某公司2019年1月与部分员工发生如下业务:
(1)辞退了在公司工作8年的甲某,辞退时公司给予甲某一次性补偿12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00元。
(2)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以外,支付80万元购进一套高级公寓,之后以3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本公司总经理乙某。
(3)丙某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年,从该公司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180000元。
问题:计算上述业务中甲某、乙某、丙某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120000-2200×12×3=40800(元)
甲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0800×10%-2520=1560(元)。
(2)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800000-300000)÷12=41666.67(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
乙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0%-4410=145590(元)。
(3)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丙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0÷2-60000)×3%×2=1800(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