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2-01-17)

发布时间:2022-01-1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下列( )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房地产,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单选题】

A.开发的部分房地产对外投资

B.开发的部分房地产分配给股东

C.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抵偿债务

D.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出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4140

B.23840

C.22840

D.17178.7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业务(1):30000×9%+163.64×9%=2714.73(元)业务(2):(2600+7800+2000×9%)×{[250000+40000×(1+10%)]÷[250000+40000×(1+10%)+73500]}=8464(元)业务(4):100000×6%=60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714.73+8464+6000=17178.73(元)

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县城适用税率5%计算纳税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城建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税率

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建税的税率统一为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选项C,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选项D,对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税率为5%。

4、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核定价格的卷烟,按核定价格征税

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8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C.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实木地板,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价格征税

D.当期投入生产的化妆品原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不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

E.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汽油换取生产资料,按其同类应税汽油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选项D,当期投入生产的化妆品原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一期继续抵扣。

5、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中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多选题】

A.土地出让金

B.管理费用

C.公共配套设施费

D.借款利息费用

E.土地征用及开发补偿款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土地出让金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管理费用和借款利息费用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将其他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重分类日,应按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确认金融负债的入账价值
B.在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在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比例计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D.在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答案:D
解析:
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当于重分类日,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按该工具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按该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黄山公司为一家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2018年销售该产品1000万件,单价8元,单位变动成本为5元,发生固定成本180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0%,利润留存率为40%。已知敏感资产和敏感负债分别占销售收入的52%和14%。该公司市场部门预测2019年销售数量将增长20%,单价、变动成本率、固定成本不变。黄山公司有足够的生产能力,无须追加固定资产投资。为了满足明年的生产资金,企业欲采用如下方案:
①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利率为6%,银行要求保留10%的补偿性余额;
②向供应商赊购原材料,在折扣期以后,信用期前付款,对方给予的信用条件为“1/10,n/4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黄山公司取得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为( )。

A.5%
B.5.4%
C.6%
D.6.67%
答案:D
解析:
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6%/(1-10%)=6.67%

(2019年)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5万元加工费,但已过诉讼时效。下列有关甲、乙公司主张抵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公司均不可以单方主张抵销
B.若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
C.若甲公司主张抵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D.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通知甲公司即可
E.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须经甲公司同意方可
答案:A,B,E
解析:
(1)法定抵销应具备的条件:①双方互负债权和债务;②双方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③双方的债务都已履行期届满;④双方的给付义务能够抵销。由于乙需付甲的加工费诉讼时效已过,因此不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2)合意抵销条件:《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消抵销。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违反法律。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答案:D,E
解析:
(1)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本题中,开源公司已经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函告对开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属于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和“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区别,教材在第27页对行政事实行为下定义时,亦指出“不以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称为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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