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经典复习题及答案(36)

发布时间:2020-10-15


小伙伴们注意啦!大家开始备考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了吗?高会考试题型全部为案例分析题,好的成绩离不开反复的做题。希望考生们都能养成每天做题的好习惯。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题,供大家练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海外留学相关业务的公司,作为新兴行业,甲公司的经营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

1)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的便利以及新时代下高等教育的普及,有很多出国留学的初中生、高中生。留学热一度兴起,甲公司应运而生。甲公司针对出国留学的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国外租车、住宿、学校咨询考察等。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国外法律相关的问题,甲公司触及红线的概率非常高,也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赔偿。公司对于当地的政局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避免在政局动荡的地区经营业务。此外,由于交易结算货币和记账本位币的不同,甲公司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汇率变动损失。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甲公司的管理层认识到该行业存在很多风险,因为不同的国外学校,收取甲公司的考察费用是不同的,所以甲公司收取留学生的费用就需要不同,而且每年的留学人数变动很大(不同的学期人数变动也很大),行业中变数很多,甲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稳定。

2)甲公司管理层为有效应对风险,拟实施以下策略:①对于预测不到的事件导致的风险,甲公司采取接受的态度承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②甲公司管理层决定,不参与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的经营,以减少公司的损失。③甲公司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

要求:

1.根据资料(1),从企业风险内容分类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将面临哪些风险,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2),指出甲公司采用的具体的风险应对策略,并分别说明理由。

3.结合资料(2),指出管理层在确定风险应对的过程中,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正确答案 :

1)财务风险。

理由:可能会面临触及红线的赔偿损失;由于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

2)市场风险。

理由:留学人数、留学价格变动;汇率的变动。

3)法律风险。

理由:国外可能存在政局的不稳定;公司可能会触及法律红线。

4)运营风险。

理由:公司经营业绩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大,稳定性较差。

2、正确答案 :

1)风险承受。

理由:对于预测不到的风险,采取接受的态度。

2)风险规避。

理由:不参与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的经营。

3)风险降低中的风险补偿。

理由:采用风险准备金制度进行损失补偿。

3、正确答案 :

在确定风险应对的过程中,管理层应该考虑:

1)不同的拟应对方案对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及哪个应对方案与企业的风险容限相协调;

2)不同拟应对方案的成本和效益;

3)实现企业目标可能的机会。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备考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复习,预祝各位考生明年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考试的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7 年 1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推广一项新技术达成如下初步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共同
投资成立 A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甲公司以其专用技术出资,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750 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经咨询律师后,甲乙公司对合作意向进行了调整,形成最终合作方案。
3 月,A 公司注册成立后,总经理王某向董事会提议由其大学同学张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监事。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按照王某的提议执行。
8 月,A 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在各地设立营销机构有关事宜。经讨论,初步形成了两种方案:(1)在各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子公司;(2)在各地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分公司。董事长提出,各地营销机构设立之初很难实现盈利,应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寻求对公司最有利的方案,采用哪种方案待进一步论证后再行决定。
12 月,A 公司总经理王某授权财务总监张某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后经
王某同意,A 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正式签约。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2007 年 4 月,A公司为某企业提供了借款担保,后因该企业经营失败,导致 A 公司发生担保损失 180 万元,已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8 年 3 月,A 公司收到当地政府 50 万元补贴作为 A 公司在当地投资的奖励。总经理王某就该补贴的使用方案向董事长建议:将 50 万元补贴作为技术研发专项经费,既增强公司竞争力,又可获得税收优惠。董事长表示该方案比较可行,但这种政府补贴收入是否还要缴税,尚需落实。王某认为,财政拨款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随即决定将 50 万元补贴全额用于研发专项。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有关规定,指出甲、乙公司初步合作意向的不合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乙公司当初合作意向不合法之处:
甲乙公司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的 30%。
或:全体股东的非货币资产出资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 70%。

某企业预算年度计划以股本的1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并新增留存收益800万元。企业股本8000万元,所得税税率20%。要求测算目标利润额。

答案:
解析:
 其计算步骤如下:
  ①计算净利润
  净利润=本年新增留存收益/(1-股利分配比率)或=本年新增留存收益+股利分配额
  ②计算目标利润
  目标利润=净利润/(1-所得税率)
  (1)测算净利润
  目标股利分红额=8000×10%=800(万元)
  净利润=800+800=1600 (万元)
  (2)测算目标利润额
  目标利润=1600/(1-20%)=2000 (万元)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8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体现全面性原则。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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