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土地代理人报名及考试时间出炉!

发布时间:2020-02-13


相信备考土地代理人的小伙伴们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报名以及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好科学备考,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带来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报名及考试时间的相关分享,以便大家查阅!

根据2020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得知,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随文附上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至少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至少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至少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至少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至少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至少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至少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至少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报名及考试时间出炉的相关分享以及照片上传流程的相关分享,近年来土地代理人考试是热门考试之一,难度也根据考试制度有所更改,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广大考生都能取得优异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情形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办理预查封登记的有(  )。

A.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C.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D.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E.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答案:B,C,E
解析:
A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其该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D项,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应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期限为40年的是(  )。

A.居住用地
B.工业用地
C.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D.科教文体卫用地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因土地用途不同而不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6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地10.21亩(6806.66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2000年经土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2664亩(6844.3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2004年5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后,又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优惠,以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另与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在位于上述地块北侧的耕地6.58亩(4386.66平方米)租赁协议书,将此地和胶合板厂土地共同建设瓜果批发市场。

问题:
1.王某现在应办理何种登记手续?
2.王某应办理的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王某现在应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利用类型由原来的工矿仓储用地变为了商服用地。 2.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程序为: (1)由需要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权属文件资料。 (2)由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要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因此也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 ①对于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否为城市规划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签发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还应审核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查其内容是否一致,印章是否齐全。 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不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签发的。 不管是国有土地的用途变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还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都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进行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不涉及土地权属的变更,因此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项包括: ①在《土地登记簿》上注册登记重新填写相应的宗地面积; ②更改《土地归户卡》,主要是其上的“用途”一栏; ③更改土地权利证书的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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