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报名条件你还不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1-12-03


2022年新一轮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备考已经开启,你知道2022年安徽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报名流程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条件及流程,感兴趣的就快来看看吧!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预计自2022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三、免试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的“申请免试”中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图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安徽土地代理人考试报考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2022年报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准,如果有最新报考消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及时为大家更新,大家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依据是(  )。

A.委托合同和授权
B.委托合同或者授权
C.委托合同
D.授权
答案:D
解析: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一般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而委托合同关系只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基础关系,并不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

下列各项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复议的有(  )。

A.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B.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所在组织利益的该组织的代表人
C.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后,其近亲属
D.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
E.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答案:A,C,E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该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第二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对用益物权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益物权的依据只能是民法普通法,而不能是民法特别法
B.用益物权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
C.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
D.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
E.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答案:B,D,E
解析:
用益物权的特征有:①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②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③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用益物权不尽是不动产物权;④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甲超市与乙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厂应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两周,向甲超市交付各色月饼1万盒。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全部成品、原料烧毁,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严重损坏,乙食品厂要推迟1个月履行合同,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C.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不能按时交货,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但因该损失系不可抗力所致,故甲超市无权要求食品厂赔偿损失
D.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产品严重受损,乙食品厂仅能按照交付6000盒各色月饼,甲超市应当接受,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如果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其他成品、原料严重受损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乙食品厂必须推迟1个月履行的,因月饼系时间性要求极强的食品,推迟1个月履行,会严重损害甲超市利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甲超市有权要求乙食品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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