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注册

发布时间:2019-07-21


证书注册: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经登记后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发至下级工厂乙。乙即据此与建筑单位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有误,决定纠正错误,通知乙停止执行合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  )。

A.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各自承担损失
B.乙应赔偿丙的损失,再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C.乙应赔偿丙的损失,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D.乙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丙与乙为合同当事人,对于丙的损失应由乙赔偿,然后乙再请求公司赔偿。

某宗地系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谭某于2006年8月8日经登记取得该宗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0m2,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期限40年。依据1996年1月8日江规(96)字第13号文,2009年1月20日江都市土地管理局和谭某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交收据,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服务业,使用期限不变。经地籍调查和初步审核,该土地用途改变的行为及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谭某已按合同规定期限补交了出让金。

问题:
1.目前我国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有哪几种?
2.谭某应当提交哪些权属文件资料?

答案:
解析:
1.目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形: (1)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2.谭某应当提交下列权属文件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凡是地上存在建筑物或附着物的,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人还应提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等。(3)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 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用途改变的文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初始权属调查的(  )是查清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的权属、用途等。

A.原则
B.宗旨
C.依据
D.目的
答案:D
解析:
初始权属调查即调查人员对县及县以上某一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以核实宗地的权属,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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