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1


考试介绍

土地登记代理人(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适用于在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考试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时间

各地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各不相同,一般安排在3-4月。

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

第一天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第二天

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三个科目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城市国有土地权利制度演变经历了(  )。

A.国有化奠基时期
B.基本国有化时期
C.国有化完成时期
D.城市土地制度改革期
E.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时期
答案:A,B,C,D
解析:
E项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演变所经历的时期。

南方公司委托夏律师向北方公司索债。代理合同约定,应收本金为8万元,利息为2万元,代理人可酌情免除部分利息,本金必须收回。并出具了全权委托夏律师处理与北方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授权委托书。在与北方公司谈判的过程中,夏律师为求尽快解决问题,决定同意北方公司还款7万元,免除其余债务,并在还款协议上签字。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  )。

A.还款协议有效
B.还款协议无效
C.南方公司可以向夏律师索赔
D.南方公司不能向夏律师索赔
E.夏律师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A,C
解析:
由于有全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夏律师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有权代理,并非无权代理,只是夏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委托合同的规定。该题对外应当由南方公司承受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但内部则由南方公司追究夏律师的民事责任。

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一旦确定,下列(  )情形均属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担保的范围。

A.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
B.未届清偿期的主债权
C.条件尚未成就的主债权
D.尚未发生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
E.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
答案:A,B,C,D
解析:
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存在的主债权,不论其是否已到清偿期或者是否附有条件,均属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担保的范围。被担保债权确定时存在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也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但是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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