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易错题(二),10-15题

发布时间:2020-07-29



报考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易错题(二)中的10-15题,快来看看吧!

10、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正确的是( )。

A.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承租土地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B.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其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

C.《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土地租赁期限应控制在20年以内

D.在租赁期限内,需改变租赁合同的约定用途的,承租人应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申请,调整租金后更改用途

答案:B

11、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不包括( )。

A.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

B.乡镇企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C.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D.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答案:B

12、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的一种,期限较长比较稳定

B.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种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不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

答案:D

13、首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定为用益物权的法律是( )。

A.《土地管理法》

B.《农村土地承包法》

C.《物权法》

D.《农村承包经营权法》

答案:C

1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

A.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

B.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C.必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D.必须发生在地多人少的地方

答案:B

15、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B.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农村宅基地,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答案:D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祝你们考试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来源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

A.调查该土地的取得方式
B.调查该土地的来源
C.确定该土地的实际使用者
D.被调查单位与权属来源证明中单位名称的一致性
E.调查该土地的使用方式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来源调查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来源调查,即国有土地上单位用地的来源。其主要内容包括:①调查该土地的取得方式[征收(用)、划拨、出让、代征、租赁等];②通过调查该土地的来源,确定该国有土地的实际使用者;③在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属来源时,应注意被调查单位(及土地登记申请单位)与权属来源证明中单位名称的一致性。

下列关于土地预告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预告登记期间,权利人一方可单独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
B.预告登记需由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C.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将来发生土地权利变动的请求权
D.申请预告登记的条件是预告登记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土地权利转让,并且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要办理预告登记
E.预告登记后,登记权利人要想发生自己所预期的物权变动结果,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行使请求权,积极申请预告登记
答案:C,D,E
解析:
AB两项,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所登记的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土地权利,而是目的在于将来发生土地权利变动的请求权,因此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土地登记的核心问题是(  )。

A.法律效力
B.所有权归属
C.对权利人的保护
D.法律责任
答案:A
解析:
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变动的基本公示方式,是判断土地权利变动生效的主要根据。土地登记的核心问题是登记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

A.权属证书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B.婚前承租一方的个人财产
C.夫妻共同财产
D.户口簿中户主的个人财产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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