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解析】

A项: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由法条可知,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项说法错误。

B项:该项考查事实行为的概念。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给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这些行为会产生行政赔偿责任的法律效果,但该法律效果与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无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本题中李某将甲打伤的行为不存在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B项说法正确。

C项:该项考查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扣押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否违法应当以该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来判断,李某被打伤是扣押行为造成的后果,与强制措施的实施依据无关,C项说法混淆了因果关系,说法错误。

D项:本题考查国家赔偿适用条件。《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李某在执法过程中将甲打伤,国家应当予以赔偿。D项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年休假的表述,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A.冯某在某机关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B.陈某请事假累计20天,不能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C.褚某自1995年就业于甲公司之后工作至今,2017年累计请病假3个月,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D.卫某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选项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3)选项C: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教材P322、P323。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B、格式合同为该领域的习惯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C、双方可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D、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答案:C
解析:
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使用某个国际民间组织或国际行业性协会拟定的空白的标准合同,这种空白合同并不是合同,它只是根据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所拟定的详细而固定的条文,印成固定的格式,所以叫做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具有针对性和简化性的作用。格式合同可以起到简化谈判过程的作用。它可以向谈判的当事人提供建议性的条文,作为合同条件的基础,这样可以缩短当事人之间协商的时间,为争取商业机会创造条件。从性质上讲,格式合同既不是法律,在双方签字以前也不是真正的合同。格式合同只是贸易谈判的一方给另一方提供的建议性的文本,在当事人签字前不具有约束力。经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可以对格式合同中的条文内容进行修改、删节或补充,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了空白的项目并签字后,才能成为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个有效的合同。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融资租赁合同虽具有租赁的性质,但其目的是融资,因此应当根据融资租赁的这个特点把握。如合同解除、标的物维修、标的物质量瑕疵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原则上均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还是要依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因此选项AB的说法正确,选项C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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