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法》历年真题(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

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

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

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领事的特权与豁免及其例外。

选项A正确。领事官员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包括接受国对领事官员不得予以逮捕候审或羁押候审,不得监禁或以其他方式拘束领事官员的人身自由,但对犯有严重罪行或司法机关已裁判执行的除外。

选项B错误。领事官员管辖豁免也有例外,其表述过于绝对。

选项C错误。领事官员仅就职务行为免除作证义务。

选项D错误。间接税、遗产税、服务费等不在领事官员免税的范围之内。

2.甲国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在乙国领空被乙国某公民劫持,后乙国将该公民控制,并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两国均为1971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等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缔约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

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

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三个公约。

选项A错误。《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以下几类国家有管辖权:

(1)航空器的登记国;

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嫌疑犯依在该航空器内,该航空器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

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

4)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

5)嫌疑犯发现地国;

6)依各国国内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据此可知,航空器登记国对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具有管辖权。本案中,甲国是航空器登记国,因此甲国拥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国没有强制引渡的义务。

选项C正确。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选项D错误。国际刑事法院只对四种犯罪行使管辖权:灭绝种族罪、侵略罪、战争罪、反人类罪。据此可知,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进行分立,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尚有300万元的债务还未清偿,分立前甲公司也没有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任何书面协议,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分立,不论是派生分立还是新设分立,都需要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但不需要经过公司清算程序
B:如果采取派生分立,即甲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丙公司,同时原甲公司继续存在,则甲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债务仍由甲公司承担,与新分立的丙公司没有关系
C:如果采取新设分立,即将甲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给新设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则甲公司对于乙公司原有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丙、丁两家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甲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B
解析:
【考点】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详解: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不像公司解散和破产,无需经过清算程序,故选项A正确。公司分立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但不管是派生分立还是新设分立,根据《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后,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如果甲公司派生分立出丙公司,则应和丙公司连带承担对于乙公司3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故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依据《公司法》第179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故选项D正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有:()

A:证据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作出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随时可以申请保全证据
C: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D: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时应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场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证据保全。详解:《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所以,A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3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所以,B、C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所以,D项错误。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

A.被告人当庭否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B.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C.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作出判决的问题。根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由此可知,A选项属于“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形;B选项属于“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形:C选项中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不负刑事法律责任,因而属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D选项属于“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情形:在这些情形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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