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

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借工作之便为某国间谍戴某搞到密级为“机密”的报告,该行为触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但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应当适用特殊法条,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来定罪处罚。事后戴某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提供了六万元资金,该行为黄某构成受贿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因此B项正确。

2.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本题中赵某临摹名画并署上国画大师姓名、加盖伪造印鉴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17条第(四)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赵某行为仅按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B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有哪几项?()
A.在中越边境的中国公民李某与越南公民阮某的贸易合同纠纷
B.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案件
C.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或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D.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关于信用证的纠纷案件

答案:C,D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栽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上述五类案件的第一审管辖权归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第4条规定,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CD正确。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①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1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2009年3月20日。②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200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③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200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④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200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B:乔生明的证言
C:李先楚的陈述
D:张明的证言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详解: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或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①、②、③三项证据均能直接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过3000元钱的事实。所以选项A、B、C项均是正确的。而张明的证言,只能证明李先楚借过钱,至于该钱是从谁人手中借得,并没有指明,所以张明的证言是间接证据,选项D项是错误的。

共用题干

下列有关信访的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田某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可以采用走访形式到市政府提出信访事项
B:某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收到李某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李某
C:某县工商局不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违反了信访规定
D:沈某对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请求市政府复查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另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0条和第311条规定,选项C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第1款规定,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中犯罪嫌疑人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检察院可以作出而不是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选项B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


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A所指的申诉期限的起算点错误,应选。根据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决定的执行。B错误,应选。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并未指明不能享受年终奖金,所以C错误,应选。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项错误,应选。


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应该向乡政府或县政府提出,而非向其上上级——市政府提出。A项错误,不选。根据《信访条例》第21条和第22条第2款规定,B错误,不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其他是根据需要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因此工商局并不一定非得设立信访工作机构不可,C错误。


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B应选;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因此D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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