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

B.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

C.法定代理人可以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

D.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三点不同:

①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其权利来源于被代理人委托协议的授权;

②法定代理人为全权代理,但也不可代替陈述和服刑;诉讼代理人仅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同样不可代替陈述;

③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基本与被代理人等同,可以不受被代理人的约束,可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代理活动;诉讼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不可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

根据上述总结,D项错误,法定代理人不可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其他三项均正确。

2.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A项:《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此项正确。

B项:第143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此项错误。

C项:第142条第1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此项正确。

D项: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3款:“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据上述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无权对依法冻结的赃款进行处理,此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
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答案:B
解析: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详解】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中,甲的行为符合失火罪的构成要件,选项C中,甲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选项D中,甲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根据上述规定,甲实施的以上三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选项B中,虽然甲对其实施的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的诈骗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其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甲要对该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据此可知,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选项B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据此可知,重整期间的截止点是重整程序终止之时,而非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时。选项C正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据此可知,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租期已届至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返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案:B,D
解析:
《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预算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据此,选举列入应当由各级国库分别开支,而非统一由中央统一开支,故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6条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根据上述规定,B项正确。
《选举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据此,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即可提出罢免案,C项“三分之一以上”的说法错误。
《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据此,D项正确。

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B.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C.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D.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保险法》第10,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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