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2020-09-17)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

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解析】

A项: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享有或行使依国民待遇所提供的权利,此项正确。

B项:公约所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以及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此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公约中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受公约保护,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某一成员国内首次或三十日内同时发表的也受到保护,此项正确。

D项:公约第6条明确规定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此项正确。

2.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答案】D

【考点】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此项错。

B项: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项错。

C项: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此项错。

D项:第6条第2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此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答案:D
解析:
类推适用于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可“比附援引”,A项错误。被类推定罪(即入罪)的行为,表示该行为比律文规定的行为违法性或社会危害性更大,但是处罚是否重于或轻于同类案件,不可一概而论,比如同类案件被处以斩刑,被类推人罪的行为则不可能处罚更重,故BC错误。D项正确。

县工商局对孙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孙某没有缴纳罚款,县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A:人民法院发现县工商局对孙某的处罚理由可能不成立
B:人民法院发现还没有超过孙某履行义务的期限
C:人民法院发现根据法律规定县工商局有执行权
D:县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距离孙某起诉期限届满已8个月
答案:B,C,D
解析:
《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一百八十日……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项应选。该解释第95条规定,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因此发生了A项情形的,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而不是裁定不予受理,A项不选。《行诉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也就是说,发生了C项情形的,法院可以依法受理,也可以裁定不予受理,C项应选。B项明显符合裁定不予受理的条件。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受害人的行为促使损害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或加重的,国家完全不负赔偿责任或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天灾等引起的损害,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C:损害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和第三人行为共同造成的,应当根据国家机关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国家赔偿责任
D: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仅有《国家赔偿法》
答案:A,B,C
解析:
受害人的行为促使损害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或加重损害结果的,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这种过错行为与损害也有因果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损害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过错引起的,那么国家不负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属于当事人意志之外的力量,因此造成的损害与国家机关的行为无任何因果关系,国家对此不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损害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和第三人行为共同造成的,第三人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除《国家赔偿法》外,还包括其他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规章,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117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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