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ABC

【考点】诉讼时效

【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据该规定,此项正确。

B项: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故此项正确。

C项: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故此项正确。

D项: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故此项错误。

2.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代理权滥用

【解析】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存在于双方虚伪表示行为。《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隐藏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则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隐藏行为无效。

本题中,只有一个法律行为,即唐某滥用代理权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不存在所谓虚伪行为与隐藏行为之区分,该合同因因恶意窜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并非因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故A项错误。进而B项、C项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也不正确。

《民法总则》第164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应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男与乙女结婚之后,共同开办了一个养猪场。从筹备到盖猪舍、购买猪仔和饲料开始喂养,一共向外借款2万元。由于没有养猪经验,小猪仔隔三差五死1头,50头猪仔最后养大出售的只有10头。虽然严重亏损,但夫妻俩仍然不死心,将卖猪的款项又买了50头猪仔饲养,结果仍然一样。更让人伤心的是,甲男在将猪送往集市上出售的途中,遇车祸死亡。关于2万元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男死亡,乙女只应承担1/2即1万元的债务
B:乙女应承担2万元的债务
C:如果乙女愿意,则承担2万元的债务;如果乙女不愿意,则只承担1万元的债务
D:如果债权人放弃全部债权,则乙女不承担
答案:B,D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等所负的债务;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承包、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等。本题中提到的2万元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甲男死亡后,乙女有义务对2万元的共同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而不是一半的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放弃了全部债务,意味着乙女的责任被免除,即乙女就不用承担2万元的债务了。而乙女作为责任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愿决定承担或不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审查起诉时,郑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郑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以下哪些活动?

A:查阅本案的案卷材料
B: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
C: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D: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案卷材料
答案:A,B,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47条。

某日张某在村边的河里发现了一头顺流而下的绵羊,张某将绵羊打捞起来,带回家中据为已有。几天后,李某找到张某,告诉绵羊是自己帮王某看管的,要求张某归还绵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
B.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不必返还羊毛
C.张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无权占有人在返还占有物时,应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善意占有人有权要求扣除其因维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则没有此项权利。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和绵羊的孳息羊毛。张某系恶意占有,所以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故本题答案为AC。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成立犯罪预备
B.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D.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A,C,D
解析:
本案中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