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西藏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西藏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汤姆具有甲、乙、丙三国国籍,经常居所地在丁国,后因某纠纷在我国法院涉诉,我国法律规定应适用汤姆的国籍国法律,则我国法官在判断时以哪国为汤姆的国籍国法律?()
A.甲乙丙三国中任选 B.以丁国法律为准
C.以中国法律为准 D.以与汤姆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为准

答案:D
解析:
考点:国籍国法
讲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房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题中,汤姆在三个国籍国中均无经常居所,故应在三国中选择与汤姆联系最密切的一国作为其国籍国,其法律为国籍国法律。选D。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 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必须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B.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 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C.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只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进行审查
D.人民法院对审理上诉案件, 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B,D
解析:
对于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 原《 行政诉讼法》 并未明确规定,修正案对此做了明确的制度安排。《 行政诉讼法》 第 86 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此可知,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原则上的确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但是这并不绝对, 而是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 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A 项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B 项正确。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查范围, 实行的是全面审查原则, 即对一审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做全面审查。《 行政诉讼法》 第 87 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应
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和被诉讼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C 项错误, D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对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接纳
B.人民法院经调取未能取得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此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当事人质证
D.证据形成的原因是人民法院审查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面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ABC的说法分别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25条、第38条,D则符合第56条的规定。

下列哪些情况下,可视为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A:被告人王某在执行前揭发了一个正在通缉的犯罪集团头目的藏身之处
B:被告人刘某,执行前声明自己怀有身孕
C:书记员张某发现判决中有重大疏忽,可能有错误的
D:同案另一被告人因犯罪事实不清被暂停执行死刑
答案:C,D
解析:
【考点】死刑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8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5)罪犯怀孕的;(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故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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