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测

发布时间:2022-02-01


各位要参加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将在2022年10月16日举行,距离考试只有9个多月的时间了,各位考生知道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各位考生分享2022年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还没有公布,根据历年来法考主观题准考证的打印时间预计2022年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到10月15日,2021年和2022年通过客观题考试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登陆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在司法部官网打印准考证的流程如下:

1、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页面,点击准考证打印后,在页面的右侧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考生登录。

2、考生登录后,在左侧菜单中找到打印报名凭证,在弹出的页面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后,点击下方“主观题考试报名凭证在线打印”即可。

准考证打印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果发生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而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应试人员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要整洁清晰,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要确认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人很多,打印准考证是容易出现卡顿,刷新不出来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多刷新几次或者换为别的浏览器登录试试。

2、有的考生会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防止出现破损、遗失、弄脏的情况,确保准考证使用时是清晰、整洁的。

4、打印准考证后,如果考生离考场较远,建议根据准考证上考场的地址提前订好考场周围的酒店,如果考前一两天定,很有可能考场周围的酒店已经没有空房了。酒店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保证自己的休息质量。

5、注意准考证上关于考试和可带文具要求,还有进入考场所需要的的东西,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备需要的文具,并检查文具的好坏,准备考试专用包,把需要的东西都装进自己考试会带的包里,以防遗漏或者忘记。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作为参考。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生产大型机器设备的甲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达80%,甲企业的下属企业乙企业主要生产小型家电,销路一直不好,甲企业规定凡购买甲企业设备,均须同时购买乙企业生产的小型家电一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企业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B、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
C、甲企业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行为
D、甲企业的行为构成经营者集中行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垄断行为的类别。详解: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的规定,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的规定,甲企业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行为。


原告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衣念公司)因与住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被告杜国发、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丰岭路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发生侵害商标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衣念公司诉称:依兰德有限公司(E.LAND LTD)是第1 545520号注册商标和第1326011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依兰德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授予原告。被告杜国发在淘宝网销售的服装中使用了TEENIE WEENIE等商标,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杜国发在淘宝网上的成交记录,其在2009年1 2月1日至201 0年2月1日两个月时间内就成交仿冒产品20余件,成交价格共计人民币3077元(以下币种相同)。原告正品的价格是仿冒产品的5倍至1 0倍,杜国发给原告造成直接损失1 5 000元至30 000元,侵权仿冒品给正品造成的品质减损影响则无法估测。被告淘宝公司是淘宝网的运营商。自2009年9月开始,原告就淘宝网上存在的大量侵权商品向淘宝公司提出警告,并要求其采取事先审查、屏蔽关键词等有效措施控制侵权行为的蔓延.但淘宝公司未采取合理措施。被告杜国发辩称:其所销售的商品是从其他网站上订购的,其不知这些服装是侵权商品。原告衣念公司只举证证明其中的一件服装是假货,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过高,没有依据。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淘宝公司辩称:一、原告衣念公司滥用权利。早在2006年8月,原告就开始针对淘宝网上出售的商品向淘宝公司提出投诉。在历经四年的投诉过程中,淘宝公司一直积极删除原告所指认的涉嫌侵权的信息,并始终按淘宝网当时适用的知识产权投诉规则,对涉嫌侵权人予以处理。原告投诉量巨大,仅以2009年9月29日至1 1月3日这段期间为例,原告投诉涉嫌侵权的商品信息累计达1 05 643条。根据淘宝公司的统计,原告投诉的数十万条商品信息中,约有20%的投诉是错误投诉。原告的轻率投诉引起了相关淘宝网用户的大量异议,并对淘宝公司的商誉造成损害。二、淘宝公司采取了合理审慎的措施,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淘宝网为防止用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包括对卖家用户的真实身份采取了合理的审查措施、组建团队及时删除权利人投诉的涉嫌侵权的信息、制定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综上,淘宝公司并不构成侵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衣念公司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调查与辩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 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第5项和第6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 48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6条第1款、第2款和第1 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项的规定,于20 1 1年1月1 7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杜国发、淘宝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 0日内共同赔偿原告衣念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二、被告杜国发、淘宝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 0日内共同赔偿原告衣念公司合理费用人民币7000元;


淘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衣念公司对于淘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淘宝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0元,由上诉人淘宝公司负担。


问题: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该商标侵权纠纷是否享有管辖权?


2.为减少损失,衣念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在起诉前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3.对于该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能否进行调解?


4.淘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能否直接将上诉状提交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假设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淘宝公司依法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后淘宝公司拒不履行协议上的义务,衣念公司如何救济?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享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为被告杜国发的住所地可以依法进行管辖。


2.衣念公司在起诉前可以依法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如行为保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3.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 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本案作为商标侵权纠纷不属于不适宜调解的案件范围,因此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应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先行调解。


4.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 66条之规定,上诉状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5.二审审理过程中,淘宝公司因和解而撤回了上诉,使得一审裁判生效,故当其不履行义务时,衣念公司可以持生效的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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