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测

发布时间:2021-11-20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湖北考区已经全部考试结束,经过长时间努力的备考,各位考生终于可以稍微的放松一下。但是对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考试成绩是大家最为在意的。那各位考生知道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吗?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湖北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暂未公布,根据湖北2020年的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1年的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1月初,具体时间还是需要参考湖北省司法厅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下面为大家分享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具体情况,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8点起;各位考生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好了,今天就分享这些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法考的相关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 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两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

B.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执行该判决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____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的判决须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产生拘束力。 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当事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A正确。当事国在判决作出后,如发现能够影 响判决的、决定性的且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获知的新事实,可申请法院复核判决,复核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同。申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的6个月内并在判决之日起不超过10年内提出。综上,对国际法院判决执行的规则,C正确。

某市矿产管理局决定新建一所采矿场。张某和李某分别提出申请。因为张某与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相熟,矿产局遂将许可颁发给张某,而拒绝了李某的许可申请。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只能对矿产管理局拒绝自己许可申请的行为起诉,而不能对矿产局批准张某的行为起诉

  B.若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资质条件的确优于张某,矿产管理局是基于不相关的考虑才将许可办法给张某,法院就应作出变更判决

  C.在本案中,矿产管理局对其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李某应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曾提出过申请

D.若法院审理认为,矿产局的行为的确属于滥用职权,应当作出撤销判决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D
解析:
CD。作为公平竞争权人,李某既可以对矿产局拒绝自己许可申请的行为起诉,也可以对矿产局批准张某的行为起诉,A错误;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只有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才能判决变更,B错误;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起诉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原告应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曾提出过相关申请,C正确;在本案中,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矿产局将许可颁发给张某,而没有办法给李某的行为的确违法,应作出撤销原许可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许可决定的判决。

关于不作为犯罪,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因醉驾而交通肇事后逃逸,导致被害人因无法获得救助而死亡,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B.乙故意伤害齐某后对齐某请求乙送自己去医院的请求置之不理,齐某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乙成立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C.根据119报警电话而到达现场的消防队员丙因火势过大而拒绝灭火,导致火灾损失惨重丙成立放火罪

D.在荒山狩猎的猎人丁见到被遗弃的婴儿而不救助,婴儿死亡丁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答案:B,C
解析:
BC。A只构成交通肇事罪。B只构成故意伤害罪。AB都是因为法律将这种行为明文规定为前罪的法定刑升格情节,故不并罚。C构成玩忽职守罪。D正确,猎人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 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久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
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 违约责任
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0、34条,《民法通则》第 111条。C项正确,是因为甲、C、D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偷窃甲的电脑不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