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法考A证、B证与C证到底存在哪些区别呢?又该如何进行升级呢?

发布时间:2020-02-13


最近有许多想要报考四川法考的小伙伴前来询问:2020年四川法考A证、B证、C证到底有什么区别?如何进行升级?这些问题对于第一次报考法考的新手而言比较困难,所以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2020年四川法考A证、B证、C证区别:

A类证书: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试人员,并且可以在全国通用。

B类证书:符合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分数高于全国及格分数线,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C类证书:符合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分数高于成绩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二、政策放宽地区:

我省所辖自治县、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安化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40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三、2020年四川法考证书升级(B→A类):

取得B类证书的考生不用再次参加法考了!提升学历后,B类与A类证书相同都可全国执业。

四、2020年四川法考证书升级(C→A类):

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再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时,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原持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大家一定要认真备考法考考试哟,法考证书含金量还是比较高的,所以还是比较重要的。如果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登陆51题库考试学习网官网进行查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 A项,在车站这样的公共场合扒光妇女衣服的,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37条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强制猥亵的对象范围,即将“妇女”改为“他人”,同时罪名变更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在侵犯女子性羞耻心的同时侵犯女子名誉权,也满足侮辱罪的构成,两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故A项错误。 B项,对他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无实质内涵的谩骂,并没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只成立侮辱罪。故B项正确。 C项,捏造他人强奸事实向公安机关告发,意图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成立《刑法》第243条的诬告陷害罪。但是向媒体公布此种捏造事实的,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满足诽谤罪的构成。故C项错误。 D项,《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成立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第2款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故D项错误。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托收行应当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态度办理托收业务,并且核实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是否在实质上一致
B.托收行作为买方的受托人,在审查单据时只需审查单据表面上是否与托收指示书一致
C.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银行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D.如果遭到拒付,代收行应当及时把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但是没有义务制作拒绝证明

答案:D
解析: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先并后减”;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
D:“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轻
答案:D
解析:
一般情况下,“先减后并”比“先并后减”的结果要重:一是实际执行的刑期起点高了;二是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的限制。因此选项D错误,答案应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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