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授予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8-2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的相关信息你了解多少?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青海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资格审查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二、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主观题考试时,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后入场。

(三)主观题考试实行“净考”,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用品及静音时钟,除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外,严禁考生将其它任何物品(如手机、电子产品、手提包等)带入考场,如若携带,考试组织机构不负责保管,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四)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六)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八)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九)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咨询电话:

青海省司法厅:(0971)8244337

青海省司法厅:13997227867、13897468436、13997071977、13997097711

西宁市司法局:(0971)6128996、17709718995

海东市司法局:(0972)8612331、13897380399

海西州司法局:(0977)8211150、18609777998

海南州司法局:(0974)8512837、15597086676

海北州司法局:(0970)8643142、13909709067

黄南州司法局:(0973)8726100、13139131903

果洛州司法局:(0975)5959958、18897363000

玉树州司法局:(0976)8810270、18946865555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曾说:“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事情的权利。”关于这句话的含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其中错误的是:

A.甲认为:所谓权利,其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因为如果缺少国家对法律的保障和认可,权利就是一纸空文
B.乙则说:权利就是为保护一定利益而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自由也具有这样一种重要的意义
C.丙主张:这句名言不但描述了权利,还为我们指出了义务,义务就是指人们行为的尺度
D.丁说道:这句名言告诉我们,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是公民行为的禁区
答案:D
解析:
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国家机关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因此D项错误。

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

A.张三欠李四2000元钱迟迟不还。某日,王五提出张三在3日内还给李四1500元,张三对李四的债务即可视为全部清偿的提议,张三和李四当即同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属于和解
B.王鹏与李强发生经济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于3月1日达成协议并生效。后王鹏认为调解协议对自己有较多不利,遂表示反悔并就此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受理
C.马刚在甲公司工作半年后被公司开除,马刚如果对公司开除自己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进行赔偿
D.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丙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基于仲裁选择的自愿性,甲公司即使认为该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也无法再予以救济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A项错误,在第三者王五主持下的纠纷解决方式属于调解,而非和解;B项正确,调解委员会作出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对调解协议表示不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C项属于劳动争议,应先进行劳动仲裁:D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而予以救济。

公民甲的户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200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2009年5月出院后则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了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甲于2011年10月被公民乙起诉,则公民甲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地为:

A:A省B县
B:C省D市
C:C省E县
D:C省F市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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