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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0年11月11日晚,王洪涛之子王志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饭店所在警区的值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上前制止,并带王志到值班室处理,王志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头部导致其死亡。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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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前年,王启志(23岁)欲与女友李丽(19岁)结婚,王启志的母亲托人办了结婚证,婚礼得以如期举行。今年年初,王启志突遭车祸死亡,此时,李丽已怀有身孕,两人有存款18000元。王启志的母亲提出与李丽平分存款,李丽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王启志的母亲一气之下诉至法院,申请宣告王启志与李丽的婚姻无效。(1)王启志与李丽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为什么?(2)王启志的母亲有无起诉的权利?为什么?(3)王启志死亡时其遗产有多少?如何处理?(4)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如何处理?(5)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如何处理?
考题
案情介绍:2010年11月11日晚,王洪涛之子王志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饭店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上前制止,并带王志到值班室处理,王志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头部导致其死亡。请问:(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几种身份?(2)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3)本案应由谁对王志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考题
如果张父于2001年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且王某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考题
单选题王志是一名让所有老师头疼的学生。他很聪明,只要他有兴趣的题就一定能解出来。但他却很少认真听课,上课总是干扰其他同学,不完成作业,不遵守班规。下列关于教师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
教师应了解原因,激发王志的学习动机B
教师应该了解王志的家庭情况,结合家长力量一同帮助王志C
不论王志做了什么,教师都应尊重王志,不要去管他D
教师应注意及时帮助,正面引导王志
考题
问答题案情介绍: 2010年11月11日晚,王洪涛之子王志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饭店所在警区的值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上前制止,并带王志到值班室处理,王志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头部导致其死亡。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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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东周列国志故事》谁胡服骑射?()A
武灵王B
周夷王C
周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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