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
- A、财产混同
- B、业务混同
- C、人员混同
- D、职能混同
参考答案
更多 “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 A、财产混同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职能混同” 相关考题
考题
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考题
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考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混同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
B.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
C.发生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
D.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相对消灭
考题
下列关于法人人格否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受同一母公司或控制人控制的数个公司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这些公司被视为同一法律主体,一家公司财产亦用于清偿其他公司债务
B.母子公司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子公司行为被视为母公司的行为,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为负责
C.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D.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考题
赖特的形式概念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概念,其主要特点是()。A、A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B、B功能混同于形式,过去混同于现在,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C、C集中混同于分散,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D、D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有机混同于秩序
考题
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考题
以下关于混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混同属于法律事件B、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导致混同C、混同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关系D、混同绝对地消灭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和从债务E、在法律有例外规定时,混同也不产生债的消灭的效力
考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考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适用对公司人格否定的规定?()A、公司资不抵债时B、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时C、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D、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考题
多选题以下关于混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混同属于法律事件B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导致混同C混同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关系D混同绝对地消灭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和从债务E在法律有例外规定时,混同也不产生债的消灭的效力
考题
单选题赖特的形式概念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概念,其主要特点是()。A
A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B
B功能混同于形式,过去混同于现在,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C
C集中混同于分散,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D
D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有机混同于秩序
考题
多选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适用对公司人格否定的规定?()A公司资不抵债时B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时C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D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考题
单选题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A
财产混同B
业务混同C
人员混同D
职能混同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