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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什么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什么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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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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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欠A企业l00万元货款。2010年6月1日,应债权人A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 (2)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8企业200万元的债权; (3)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C企业清偿了300万元的货款; (4)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在D企业隐匿了12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 (5)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业250万元的货款。2011年6月20日,E企业得知甲公司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E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甲公司的股东F企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60万元,管理人要求F企业补足时,F企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 (7)2007年4月i日,甲公司的董事刘某将甲公司20万元的财产据为己有,被管理人发现。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A企业进行的抵押?说明理由。 (2)对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3)对甲公司向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 理由。 (4)对甲公司在D企业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说明理由。 (5)E企业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说明理由。 (6)F企业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7)对刘某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必须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B.可以由债务人行使撤销权C.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D.可撤销的行为可以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两年内

考题 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抵押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该机器设备是否属于甲公司的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考题 捐赠合同是否成立?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捐赠行为?并分别说明理由。

考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下行为中可以请求撤销的有( )。A.无偿转让财产B.放弃债权C.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考题 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考题 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考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对甲公司主动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考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B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抵押予以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考题 下列关于撤销权行使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可以由任何一个债权人行使B.只能够由管理人行使C.可撤销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D.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半年内

考题 下列关于对无偿转让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可以由任何一个债权人行使B.只能够由管理人行使C.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D.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半年内

考题 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考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某些行为,管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下列行为不可以撤销的是()。A、无偿转让财产B、以自有的财产为担保向银行贷款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考题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A、只能申请变更B、只能申请撤销C、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D、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销的,可以直接予以撤销

考题 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或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考题 问答题假设2010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08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09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09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09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09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0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08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9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对A公司提前偿还丙银行借款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考题 单选题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A 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B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C 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D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考题 问答题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哪个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1日受理破产申请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什么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什么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考题 单选题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A 只能申请变更B 只能申请撤销C 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D 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销的,可以直接予以撤销

考题 问答题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并说明理由。

考题 单选题2013年9月,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甲公司曾在2012年12月时提前清偿了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经查,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在2013年8月时到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该笔提前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B 管理人请求撤销甲公司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 由于提前清偿债务的行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1年内,因此该行为可以由其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 由于该笔债务的到期日在破产受理日前6个月内,因此属于可撤销行为

考题 问答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答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时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考题 问答题假设2012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认为提出申请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有一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完全可以清偿其债务,本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产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10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11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11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11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11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2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0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称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有连带责任保证不具备破产原因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5)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或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