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张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
A
自愿原则
B
平等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信原则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更多 “单选题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张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信原则” 相关考题
考题
1995年夏天,张引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送还650元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送还650元及提前支取付款的利息损失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关还650元及提前支取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
考题
2005年春,张某因事出国,家中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C.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D.张家虽未实际受益,但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
考题
张、吴两家同住李村。张家有子张强,吴家有女吴兰,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吴家出钱,张家出工,在张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层三问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层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层三间盖成后,张强和吴兰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张、吴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层三间的所有权应属谁?( )A.张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吴家所出之钱B.吴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张家适当补偿C.张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退还吴家所出之钱D.张家和吴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考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打中劝架的刘山的要害,刘山被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考题
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张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 )
A. 自愿原则
B. 平等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信原则
考题
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原告主张应先解决双方的土地边界争议,如果确认刘家胜栽种的树苗不超过边界再对他进行处罚,被告没有确认土地边界就对对予以处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这种认识与否()A、正确B、错误
考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考题
刘某系某国有能源公司的经理,刘某在外面还自己开了家能源公司,利用自己在国有公司的资源便利,发展自己的能源公司。刘某的亲戚经营一家器材公司,该器材系生产新能源必须设备。刘某利用职权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该器材公司采购商品。关于刘某的行为,可能构成:()A、非法经营罪B、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C、为亲友非法牟利罪D、滥用职权罪
考题
问答题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考题
多选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考题
单选题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刘家勇的行政拘留处罚在申请复议期间可否暂停执行()A
可以暂停执行B
不可以暂停执行
考题
单选题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原告主张应先解决双方的土地边界争议,如果确认刘家胜栽种的树苗不超过边界再对他进行处罚,被告没有确认土地边界就对对予以处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这种认识与否()A
正确B
错误
考题
单选题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刘家胜可否参加行政复议()A
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B
不可以参加
考题
单选题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法院直接变更行政处罚是否合法()A
合法B
不合法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