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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宏建以及儿媳妇黄巢菊;孙子宋朝晖一起生活。宋宏建病故后,宋自立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黄巢菊为了使老人能安渡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199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事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万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姚一平已经于199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巢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名等发生争执。则:如果黄巢菊参加继承,对宋朝晖有无影响?
参考答案
更多 “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宏建以及儿媳妇黄巢菊;孙子宋朝晖一起生活。宋宏建病故后,宋自立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黄巢菊为了使老人能安渡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199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事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万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姚一平已经于199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巢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名等发生争执。则:如果黄巢菊参加继承,对宋朝晖有无影响?” 相关考题
考题
宋某因车祸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成员有妻子甲;儿子乙和女儿丙。宋某留下遗产为1万元现金。其生前与甲共同生活。儿子乙因与宋某夫妻不合,一结婚即自行搬出,且很少来往,未尽抚养义务。丙为一弱智女孩,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对宋某财产处理应是()。A.甲;乙;丙平均分配B.甲可以多分C.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乙D.对丙应当予以照顾
考题
宋某是农村居民,从小父母双亡,一个人抚养其年幼的妹妹长大。现宋某70岁,有一智力障碍的儿子,宋某因患病半身不遂,无人赡养,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A.宋某应由其儿子负责赡养B.宋某应由社会提供五保待遇C.宋某应由其妹妹负责赡养D.宋某自身负责赡养费用
考题
宋某与江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宋大,宋二和宋小。宋大英年早逝,留下一子宋小庆。宋二收入颇丰,但却拒绝赡养宋某和江某。后宋某因病去世,留下两栋房子和存款50万元。在办理丧事期间,宋小因太过悲痛导致心脏病发而死亡,留下一女宋倩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宋小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宋小庆对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宋倩倩属于转继承人
D.宋二因拒绝赡养宋某,导致其丧失继承资格
E.宋倩倩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题
某县宋奶奶今年78岁,由于年岁渐长,行动不便,也有点耳背,日常生活由儿子、儿媳照顾。但宋奶奶的儿子、儿媳因外出办事遭遇车祸,不幸双双去世。自此,宋奶奶与14岁的孙子陈明一起生活,俩人相依为命。孙子陈明的情况也十分特殊,由于先天性智力残疾,他生活无法自理,也需要人照顾。儿子、儿媳的去世,致使宋奶奶和陈明无人照顾,生活十分困难。?
问题:?
1.根据上述材料,结合特困人员供养的相关知识,谈一谈如何帮助宋奶奶及其孙子。?
2.浅析如何提升我国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
考题
宋某与江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宋大,宋二和宋小。宋大英年早逝,留下一子宋小庆。宋二收入颇丰,但却拒绝赡养宋某和江某。后宋某因病去世,留下两栋房子和存款50万元。在办理丧事期间,宋小因太过悲痛导致心脏病发而死亡,留下一女宋晴晴。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宋二可能分得部分遗产
B.宋小庆对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宋晴晴属于转继承人
D.宋二因拒绝赡养宋某,导致其丧失继承资格
E.宋晴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题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考题
宋大妈有一个独生儿子宋某,宋某结婚后,不仅不善待老人,而且与妻子田某一起经常以打、骂、冻、饿等方式虐待宋大妈,宋大妈忍无可忍,向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控告田某的虐待行为,人民法院对自诉状进行审查之后,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宋大妈必须一并起诉儿子宋某的虐待行为B、应当依法受理此案C、应当追加宋某为此案的被告人D、应当视宋大妈放弃对宋某的告诉权利
考题
14岁的张丽与23岁的宋艳系同胞姐妹。宋艳自幼年被宋氏夫妇收养时起遂与亲生父母失去了联系。2007年9月,张丽父亲在建筑工地事故中丧生,母亲李双急病交加,卧床不起,张丽从此失去生活依靠。后经多方探寻,找到宋艳,请求其看在姐妹情份上供给张丽生活费,遭到宋艳拒绝。张丽一气之下将宋艳告上法庭,要求宋艳对自己尽抚养义务,每月供给450元抚养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双能否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宋艳解除与宋氏夫妇的收养关系,并赡养自己?
考题
14岁的张丽与23岁的宋艳系同胞姐妹。宋艳自幼年被宋氏夫妇收养时起遂与亲生父母失去了联系。2007年9月,张丽父亲在建筑工地事故中丧生,母亲李双急病交加,卧床不起,张丽从此失去生活依靠。后经多方探寻,找到宋艳,请求其看在姐妹情份上供给张丽生活费,遭到宋艳拒绝。张丽一气之下将宋艳告上法庭,要求宋艳对自己尽抚养义务,每月供给450元抚养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经此诉讼,宋艳与宋氏夫妇的关系恶化,宋艳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考题
1977年4月,现役军官罗强带着4岁的儿子罗小锋与女教师宋杉再婚。罗强因职业
关系常年不在家,每月给宋杉寄来50元钱作为儿子的抚养费。罗小锋与宋杉共同生活,
宋杉承担了照料罗小锋日常生活的.责任。1992年6月,罗强病故。同年9月,罗小锋参
加了工作。1999年6月宋杉退休,因体弱多病,支出较多,便向罗小锋提出,每月给150
元赡养费。而罗小锋认为,自己从小与宋杉共同生活,受宋照料,但抚养费由其生父承
担,与宋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同意给宋赡养费。宋于2001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
诉。生父承担抚养费用,继母照料,抚养关系是否成立?
考题
宋某因车祸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成员有妻子甲;儿子乙和女儿丙。宋某留下遗产为1万元现金。其生前与甲共同生活。儿子乙因与宋某夫妻不合,一结婚即自行搬出,且很少来往,未尽抚养义务。丙为一弱智女孩,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对宋某财产处理应是()。A、甲;乙;丙平均分配B、甲可以多分C、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乙D、对丙应当予以照顾
考题
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宏建以及儿媳妇黄巢菊;孙子宋朝晖一起生活。宋宏建病故后,宋自立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黄巢菊为了使老人能安渡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199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事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万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姚一平已经于199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巢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名等发生争执。则:宋朝晖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考题
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宏建以及儿媳妇黄巢菊;孙子宋朝晖一起生活。宋宏建病故后,宋自立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黄巢菊为了使老人能安渡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199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事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万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姚一平已经于199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巢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名等发生争执。则:黄巢菊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考题
1977年4月,现役军官罗强带着4岁的儿子罗小锋与女教师宋杉再婚。罗强因职业
关系常年不在家,每月给宋杉寄来50元钱作为儿子的抚养费。罗小锋与宋杉共同生活,
宋杉承担了照料罗小锋日常生活的.责任。1992年6月,罗强病故。同年9月,罗小锋参
加了工作。1999年6月宋杉退休,因体弱多病,支出较多,便向罗小锋提出,每月给150
元赡养费。而罗小锋认为,自己从小与宋杉共同生活,受宋照料,但抚养费由其生父承
担,与宋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同意给宋赡养费。宋于2001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
诉。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考题
1977年4月,现役军官罗强带着4岁的儿子罗小锋与女教师宋杉再婚。罗强因职业
关系常年不在家,每月给宋杉寄来50元钱作为儿子的抚养费。罗小锋与宋杉共同生活,
宋杉承担了照料罗小锋日常生活的.责任。1992年6月,罗强病故。同年9月,罗小锋参
加了工作。1999年6月宋杉退休,因体弱多病,支出较多,便向罗小锋提出,每月给150
元赡养费。而罗小锋认为,自己从小与宋杉共同生活,受宋照料,但抚养费由其生父承
担,与宋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同意给宋赡养费。宋于2001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
诉。法院应如何判决?
考题
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宏建以及儿媳妇黄巢菊;孙子宋朝晖一起生活。宋宏建病故后,宋自立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黄巢菊为了使老人能安渡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199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事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万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姚一平已经于199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巢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名等发生争执。则:姚胜名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考题
在“宋建曰:……暮,要脊痛,不得溺,至今不愈。建得之好持重。”中,“建得之好持重”应今译为()A、宋建得这种病,是由于喜好持举重物B、宋建的病得之于性格稳重C、宋建得到它,显得矜持庄重D、宋建得到它,是由于喜好持举重物
考题
问答题14岁的张丽与23岁的宋艳系同胞姐妹。宋艳自幼年被宋氏夫妇收养时起遂与亲生父母失去了联系。2007年9月,张丽父亲在建筑工地事故中丧生,母亲李双急病交加,卧床不起,张丽从此失去生活依靠。后经多方探寻,找到宋艳,请求其看在姐妹情份上供给张丽生活费,遭到宋艳拒绝。张丽一气之下将宋艳告上法庭,要求宋艳对自己尽抚养义务,每月供给450元抚养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双能否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宋艳解除与宋氏夫妇的收养关系,并赡养自己?
考题
问答题1987年4月,现役军官罗强带着5岁的儿子罗小锋与女教师宋杉再婚。罗强因职业关系常年不在家,每月给宋杉寄来.100元钱作为儿子的抚养费。罗小锋与宋杉共同生活,宋杉承担了照料罗小锋日常生活的责任。2002年6月,罗强病故。同年9月,罗小锋参加了工作。2009年6月宋杉退休,因体弱多病,支出较多,便向罗小锋提出每月给150元赡养费。而罗小锋认为,自己从小与宋杉共同生活,受宋照料,但抚养费由其生父承担,与宋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同意给宋赡养费。宋于2011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宋杉与罗小锋的抚养教育关系是否成立? (2)法院应如何判决?
考题
多选题宋大妈有一个独生儿子宋某,宋某结婚后,不仅不善待老人,而且与妻子田某一起经常以打、骂、冻、饿等方式虐待宋大妈,宋大妈忍无可忍,向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控告田某的虐待行为,人民法院对自诉状进行审查之后,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宋大妈必须一并起诉儿子宋某的虐待行为B应当依法受理此案C应当追加宋某为此案的被告人D应当视宋大妈放弃对宋某的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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