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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参考答案

更多 “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相关考题
考题 霍甲与陈某结婚十年未育,遂从福利院收养一男孩,取名霍乙.2年后,陈某却意外怀孕,生下女儿霍丙.长大后,霍丙和霍乙要结婚,他们能否结婚? A.二者有血缘关系,不能结婚B.二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二者是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考题 在以下( )情况下,养父母可以要求送养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A.养子女成年后遗弃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B.送养人提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C.养子女成年前,收养人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D.养子女成年后虐待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

考题 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考题 李刚(12岁),其叔叔(40岁)赠与其一台价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父亲听说后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刚出卖相机的行为效力未定B.李刚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C.李刚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相机D.李刚接受赠与的行为效力未定

考题 李刚与王楠2000年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日,李刚在上班途中遇车祸死亡,王楠:A、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的遗产B、不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的遗产C、由李刚的父母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D、由人民法院判决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考题 李刚王楠2000年开始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日,李刚遇车祸死亡,王楠( ) 。A.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B.由李刚父母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C.不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D.由法院判决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考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与刘丽的关系能否解除?

考题 甲乙婚后生下一子丙,丙5岁时,甲乙因感情不和离婚,丙由甲直接抚养,乙按月给付抚养费,两年后乙与丁结婚,丙与丁之间的关系是()。A、姻亲关系B、养父母子女关系C、继父母子女关系D、没有任何关系

考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考题 李刚的父亲与王丽的母亲为同胞兄妹。王丽四岁时被他人收养。现李刚二十五周岁,王丽二十一周岁。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李刚与王丽()。A、可以结婚B、不能结婚C、能否结婚从习惯D、能否结婚由婚姻登记机关酌情决定

考题 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从本案来看,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考题 甲乙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1992年5月年夫妻二人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女弃婴丙,收养女儿丙后,妻子甲怀孕于1994年生下了儿子丁。1996年,因夫妻感情不和甲乙协议离婚,甲抚养女儿丙,乙抚养儿子丁,双方各自负担抚养费用。2000年,乙与戊再婚,共同抚养丁。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丙与丁是什么关系?甲乙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

考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考题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考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考题 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考题 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刘、丁二人是否构成重婚?

考题 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齐、刘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考题 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叔叔和父亲听后都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A、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B、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C、李刚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D、李刚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E、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无效

考题 问答题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弦儿取名李征。  问:(1)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2)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此收养关系解除需经哪些程序?

考题 问答题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问:(1)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2)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此收养关系解除需经哪些程序?

考题 问答题李某夫妇婚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做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同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  (1)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2)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3)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考题 问答题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刘、丁二人是否构成重婚?

考题 单选题李刚的父亲与王丽的母亲为同胞兄妹。王丽四岁时被他人收养。现李刚二十五周岁,王丽二十一周岁。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李刚与王丽()。A 可以结婚B 不能结婚C 能否结婚从习惯D 能否结婚由婚姻登记机关酌情决定

考题 问答题齐勇与刘钰系表兄妹,1983年刘20岁时,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1997年2月刘被齐打骂后,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宣布与齐脱离同居关系。齐多次要求恢复同居,均遭刘及其父母拒绝。现齐得知刘已与同村农民丁某登记结婚,便向法院控告刘、丁二人重婚。刘、丁二人认为,齐与刘是表兄妹,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婚姻关系;而刘、丁二人结婚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齐、刘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考题 问答题李华与钟云结婚后,因钟云无生育能力,双方没有子女,后收养女儿钟影,今年6岁,后来李华与钟云感情不和离婚,1983年4月李华的妹妹李丽来后,二人商量好,由李丽代李华起诉,并以李丽的名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钟云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列李华、钟影为第三人。作为一名律师,如果李丽要聘你作她的诉讼代理人,你会接受吗?并简述理由。

考题 问答题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与刘丽的关系能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