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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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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高中生钱某于 1994 年 9 月 2 日出生。2012 年 6 月 8 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 2000 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16年 10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考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9年9月2日出生。2007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2008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已经工作的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钱父作为监护人应对钱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考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5年9月2日出生。2003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04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诉讼时钱某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考题
高中生肖某于1984年10月13日出生。2002年5月4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7000元。肖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03年4月,李某起诉要求肖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主要由肖某之父承担,肖某适当赔偿B.肖某之父承担,因肖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肖某承担,因肖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D.主要由肖某承担,肖某之父适当赔偿
考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考题
若钱某于2006年1月6日将继承的电冰箱以3000元卖给了周某。在顾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 )。A.电冰箱所有权属于顾某B.电冰箱所有权属于钱某C.钱某应该取回电冰箱还给顾某D.钱某应该给予顾某适当补偿
考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幕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考题
高中生甲(17周岁),为了在学校里当老大,纠集部分同学,经常随意殴打其他同学,在校园里横行霸道,严重扰乱学校秩序。甲的行为构成
A.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B.故意伤害罪
C.寻衅滋事罪
D.聚众斗殴罪
考题
某派出所民警小刘为同学聚会多次利用公安网查找失联同学信息。聚会期间,耐心解答了同学于某咨询换领身份证的相关事宜,婉言拒绝了同学钱某询问其亲戚案件的进展情况。聚会结束后小刘开警车送同学去机场。小刘行为中属于违纪的有:A.利用公安网查找失联同学信息
B.解答于某换领身份证的问题
C.婉拒钱某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D.亲自开警车送同学去机场
考题
某校6年级学生钱某,12岁,在校期间多次旷课,参与打架斗殴,与同学间关系也十分差,经常用粗话辱骂他人,甚至在课堂上公然顶撞老师。针对钱某一系列的不良行为,其班主任多次找他谈话,进行批评教育,钱某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问题:?
结合上述材料中钱某存在的问题,根据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说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措施。
考题
初中生付某与同学钱某放学后在校外餐馆就餐,席间付某与钱某发生争执,付某拿起餐馆的菜刀砍伤了钱某,对此次伤害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付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B.付某的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付某所在学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D.餐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考题
无业游民赵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钱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钱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赵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钱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赵某砸伤。钱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考题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考题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考题
目前,许多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学生在校使用手机,但仍然有部分学生偷偷将手机带入学校。对此,某同学想发表自己的看法,你认为最可行的方式是()。A、分别给所有老师、同学、校长等发短信阐明自己的看法B、分别和老师、同学、校长等座谈来表明自己的观点C、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辩论活动或专题演讲比赛D、在校园BBS中发表一个讨论帖
考题
钱某从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海洛因2500克,准备贩卖牟利。为遮人耳目,钱某从医院太平间偷盗了一具婴儿尸体,将海洛因藏匿于婴儿的尸体内携带到某市。为使海洛因尽快脱手,钱将海洛因掺杂在自己卷制的香烟中,号称“神烟”,包治百病,使不明真相的刘某、潘某等10余人吸食成瘾,不得不高价向钱某购买“神烟”。钱某被抓获时,大部分海洛因已卖出,只剩下400余克。钱某触犯了哪些罪名?
考题
单选题初中生付某与同学钱某放学后在校外餐馆就餐,席间付某与钱某发生争执,付某拿起餐馆的菜刀砍伤了钱某。对此次伤害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付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B
付某的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
付某所在学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D
餐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考题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钱某从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海洛因2500克,准备贩卖牟利。为遮人耳目,钱某从医院太平间偷盗了一具婴儿尸体,将海洛因藏匿于婴儿的尸体内携带到某市。为使海洛因尽快脱手,钱将海洛因掺杂在自己卷制的香烟中,号称“神烟”,包治百病,使不明真相的刘某、潘某等10余人吸食成瘾,不得不高价向钱某购买“神烟”。钱某被抓获时,大部分海洛因已卖出,只剩下400余克。对钱某可否适用法定最高刑?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无业游民赵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钱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钱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赵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钱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赵某砸伤。钱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考题
问答题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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