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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大学生李铁去英国留学,在英国居住一年后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国内的妻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女方明显不利。对于此案,下列各观点中正确的是( )。
- A、我国不能承认这一判决的效力
- B、依照我国婚姻法,我国公民的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英国法院无权管辖
- C、该判决的作出未及时通知被告出庭参加诉讼,未给被告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 D、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尤其在分配财产等问题上,明显对女方不利,违背了我国法律中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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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A.胡明与维多利亚未在中国境内结婚B.作出判决的英国法院对胡明和维多利亚的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C.该离婚判决是在维多利亚缺席但其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做出的D.英国法院未适用中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题
中国大学生李三由于在英国留学数年后定居英国,其与某英国慈善机构签订一份财产赠与合同,将其购买彩票中奖的l00万英镑捐赠于该英国慈善机构,李三母亲得知后,遂向我国法院要求以李三不满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撤销该赠与合同,我国法院可以依据以下哪国法律认定李三的民事行为能力?( )A.英国法B.法国法C.中国法D.赠与合同约定的法律
考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60~62 题:吴小美和包志强均为北京人,2003年双方曾订立买卖合同。不久,吴小美被派往英国留学,一直未回。2004年,双方中断联系,包志强寄到英国的信件被退回,包志强因此心生顾虑,欲就该买卖合同向法院起诉。第 60 题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起诉状副本委托我国驻英国使领馆送达被告,但由于被告已不在原住址居住,起诉状副本被退回。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A.委托英国驻华使领馆送达B.公告送达C.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查询吴小美的下落D.通知原告撤诉
考题
美国人彼得在上海购一套公寓,3年后因到英国工作,遂将该公寓出售给美国人格丽丝,后因付款发生纠纷在我国涉诉,我国法院应适用()A.美国法或英国法B.美国法或中国法C.只能适用中国法D.中国法或英国法
考题
2007年研究生意向排行榜显示了去年一年中国学生对海外院校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关注度。在本科生留学调查中,美国遥遥领先,而在研究生申请阶段英国这次排在了美国的前面,因为自5月1日起,英国开始实施国际毕业实习计划,目标人群只要锁定本科以上毕业生,允许留学生在英国申请1~2年的工作签证。此外,9月1日,英国正式推出了,“短期学生签证”,针对去当地学习6个月或6个月以下的短期课程的学生推出了优惠政策。所以中国学生更多地将学制长短、申请门槛高低、优惠的留学政策都相对英国作为优先选择对象。对这段文字概括最恰当的是( )。A.英国成为中国研究生申请留学的优先选择对象B.英国推出了更方便的留学政策C.美国在本科生留学调查中,遥遥领先D.中国学生留学首先考虑的是学制时间、申请门槛、留学政策等
考题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考题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A.中国法
B.英国法
C.甲国法
D.乙国法
考题
中国某石油公司与美国、英国及荷兰另外三家石油公司在美国达成协议;四家公司合作对中国西部某油田进行开发,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均适用被告所在地法律。二年后,中国石油公司与英国石油公司因协议履行产生了纠纷,中国石油公司遂向我国法院起诉该英国石油公司违约,请问该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进行审理?A、美国法B、英国法C、荷兰法D、中国法
考题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英国法
C.甲国法
D.乙国法
考题
某校有7名优秀的学生G、H、L、M、U、W和Z。暑假期间,学校将派他们去英国和美国考察。该校只有这7名学生参加这次活动,每人恰好去这两个国家中的一个,考虑到每个学生的特长,这次活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如果G去英国,则H去美国。 (2)如果L去英国,则M和U都去美国。 (3)W所去的国家与Z所去的国家不同。 (4)U所去的国家与G所去的国家不同。 (5)如果Z去英国,则H也去英国。 最多可以有几个学生一起去英国()A、2个B、3个C、4个D、5个
考题
美国人彼得在上海购一套公寓,3年后因到英国工作,遂将该公寓出售给美国人格丽丝,后因付款发生纠纷在我国涉诉,我国法院应适用()A、美国法或英国法B、美国法或中国法C、只能适用中国法D、中国法或英国法
考题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已在美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考题
下列关于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的说法或做法中,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何者错误?A、甲国留学生L和M在英国均有住所。二人在华留学期间打架使L受重伤。后L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M赔偿损害,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还可以适用英国法B、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某海事法院认为应适用中国法C、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圣母号的赔偿责任限制,某海事法院适用中国法加以处理D、甲国游客M在中国旅游时,旅行社所安排车辆发生车祸,当时M未觉不适。但回国后发现颅内有血肿,经鉴定为该次车祸所致。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中国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最后中国法院适用了中国法
考题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
考题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考题
某,现年11岁,出生于英国并具有英国国籍。其父英籍华人,母亲是中国公民。两年前,父母离异后周某由其母亲带回中国定居,并办理长期居留证。后周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取得对周某的监护权。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对周某监护的变更和终止,法院应适用其本国法律即英国法B、对周某监护的变更和终止,法院应适用其住所地法即中国法C、如果周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则对其监护的变更应适用英国法D、周某父亲从英国寄交的有关自己监护周某更有利的证据,应当经过英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英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英所订立的有关协定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考题
问答题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某校有7名优秀的学生G、H、L、M、U、W和Z。暑假期间,学校将派他们去英国和美国考察。该校只有这7名学生参加这次活动,每人恰好去这两个国家中的一个,考虑到每个学生的特长,这次活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如果G去英国,则H去美国。 (2)如果L去英国,则M和U都去美国。 (3)W所去的国家与Z所去的国家不同。 (4)U所去的国家与G所去的国家不同。 (5)如果Z去英国,则H也去英国。 如果M和W都去英国,则以下哪一项可以为真()A
G和L都去英国B
G和U都去美国C
H和Z都去英国D
L和U都去美国
考题
单选题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已在美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A
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
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
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
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考题
问答题中国公民文涛在英国留学期间,认识了英国公民瑞贝娜,两人在英国结婚。后文涛取得在英国的永久居住资格,但保留了中国国籍。婚后,文涛和瑞贝娜的第一个孩子文心在英国出生,取得了英国国籍;2000年,文涛回到中国并在H市找到了工作。夫妻俩常常往返于英国和中国之间。2002年,瑞贝娜也来到中国,随后两人的第二个孩子文西出生,中国国籍。2010年文涛的父母也来到H市与文涛一家住在一起。2014年12月,文涛患病去世。文涛的父母和瑞贝娜处理完丧事,就文涛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向H市法院提起诉讼。现已知文涛与瑞贝娜在H市购买了一套公寓,在H市的银行有60万元存款;另,文涛与瑞贝娜在英国也有一套小公寓。请问:(1)本案中,H市法院对这一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某校有7名优秀的学生G、H、L、M、U、W和Z。暑假期间,学校将派他们去英国和美国考察。该校只有这7名学生参加这次活动,每人恰好去这两个国家中的一个,考虑到每个学生的特长,这次活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如果G去英国,则H去美国。 (2)如果L去英国,则M和U都去美国。 (3)w所去的国家与Z所去的国家不同。 (4)U所去的国家与G所去的国家不同。 (5)如果Z去英国,则H也去英国。 如果G去美国,则以下哪一项一定为真()A
H去英国B
L去美国C
M去英国D
W去美国
考题
单选题在西班牙经常居住的中国人王立子和定居英国的葡萄牙人丽莎在英国结婚。现王立子在中国起诉离婚。关于王立子和丽莎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我国受诉法院应依据哪国实体法予以认定?()A
英国法B
中国法C
西班牙法D
葡萄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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