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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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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问答题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相关考题
考题 韩先生是一个软件项目的项目经理,他和朋友李小姐/任先生探讨了一些技术问题。李小姐提出了一个建议。根据这个建议,韩先生制订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韩先生告诉他的主管他制订出了解决方案,并且将在今后项目中实施。任先生知道韩先生利用李小姐的主意邀功。任先生应该采取何种恰当的方法:( )A.支持韩先生,在他今后的项目中采纳这个主意B.告诉李小姐关于韩先生的做法C.劝韩先生同李小姐一起分享这个主意的功劳,并建议韩先生和李小姐把步聚形成文档,然后分发给项目管理小组D.向韩先生的主管汇报,韩先生把别人的主意归功于自己

考题 两年前,韩先生为自己的爱妻投保了一份价值80万元的年金型人身保险,每年领取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韩。韩先生为爱妻购买的人身保险中,当事人包括( )。A.韩先生、韩先生的爱妻B.韩先生、保险公司C.韩先生的爱妻、儿子小韩D.韩先生的爱妻、保险公司

考题 韩先生的爱妻尚在期间,保险的领取权利人是( )。A.韩先生B.儿子小韩C.韩先生的爱妻D.以上三分之一

考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考题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 曹某怀疑其妻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某日晚跟踪其妻来到韩某住处, 曹某发现其妻坐在韩某床上。披头散发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殴打其妻, 与韩发生争吵。 曹某知道韩某有钱,决定借机敲诈他一笔,谎称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 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 韩某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在曹某的胁迫下, 韩某数次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 此时,杨某回家,知道实情后,并未制止,与曹某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称: 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见钱放人, 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因害怕。韩妻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 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 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与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 ,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B: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D: 对于未遂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考题 共用题干 两年前,韩先生为自己的爱妻投保了一份价值80万元的年金型人身保险,每年领取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韩。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韩先生的爱妻尚在期间,保险的领取权利人是()。A:韩先生B:儿子小韩C:韩先生的爱妻D:以上三分之一

考题 共用题干 两年前,韩先生为自己的爱妻投保了一份价值80万元的年金型人身保险,每年领取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韩。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韩先生为爱妻购买的人身保险中,当事人包括()。A:韩先生、韩先生的爱妻B:韩先生、保险公司C:韩先生的爱妻、儿子小韩D:韩先生的爱妻、保险公司

考题 共用题干 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根据案例五回答23~39题。杨先生一家应该优先为()投保。A:杨先生B:杨太太C:杨扬D:杨先生的父亲

考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韩某对该住房享有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韩某与老杨已离婚,无权获得售房款 B.韩某虽然与老杨已离婚,但如果没有将户口迁出,则有权获得部分售房款 C.韩某对该住房享有的权利,应以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为依据 D.杨某出售该住房需要征得韩某的书面同意

考题 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 杨先生一家应该优先为( )投保。 A.杨先生 B.杨太太 C.杨扬 D.杨先生的父亲

考题 曹某怀疑其妻与其朋友韩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韩某住所。进屋后,曹某发现其妻子披头散发坐在韩某的床上,正在哭泣。曹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韩某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非常有钱,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当时不在家)的住所,并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韩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曹某的胁迫下,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杨某返回住所,韩某以实情相告,杨某并未加以制止,并与曹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信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的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的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韩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叫杨某去公园取钱,杨某不敢去。于是,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外出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将自己放掉。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和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 (3)杨某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4)假设曹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韩某,其行为如何处理?

考题 共用题干 杨先生夫妇的女儿今年刚刚出生,夫妇两人就开始打算为女儿准备教育金,他们向理财规划师咨询了一些详细的问题。理财规划师在为杨先生夫妇作教育规划之前,需要对杨先生夫妇家庭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咨询,不属于理财应该涉及的问题是()。A:杨先生夫妇家庭的收入情况B:杨先生夫妇是否希望女儿出国留学C:杨先生夫妇女儿有哪些特长爱好D:杨先生同事的子女的教育金筹集计划

考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B、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C、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D、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考题 韩先生是一个Internet依托项目的项目经理。他和朋友李小姐、任先生探讨了一些技术问题。李小姐提出一个建议,根据这个建议,韩先生订出很好的解决方案,韩先生告诉他的主管他制定出了解决方案,并且将在今后项目中实施,任先生知道韩先生利用李小姐的主意邀功请赏,对于韩先生的不适行为,任先生应该采取何种恰当的方法()A、支持韩先生,在他今后的项目中采纳这个主意B、告诉李小姐关于韩先生的做法C、劝韩先生同李小姐一起分享这个主意的功劳,并建议韩先生和李小姐把步骤形成文件,然后分发给项目管理小组D、向韩先生的主管汇报,韩先生把别人主意归功于自己

考题 韩先生和杨小姐因为生活琐事意气离婚,后来事态平静后,两人就主动复婚了,请问他们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考题 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杨先生整个家庭的年保费支出应该控制在()万元以内比较合适。A、0.4B、3C、3.4D、4

考题 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如果杨太太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则这份人寿保险的标的是()A、杨太太的身体B、杨太太的寿命C、杨太太的身体和寿命D、杨太太的身体、寿命和财产

考题 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以下关于杨先生一家家庭保险规划说法正确的是()A、杨先生是家庭的支柱,要优先为杨先生投保B、杨太太有社保,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C、杨先生最好用预留较高医疗基金的方式替代买保险的规划D、杨扬是家庭未来的希望,要优先考虑她的保险

考题 多选题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B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C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D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考题 单选题韩先生是一个Internet依托项目的项目经理。他和朋友李小姐、任先生探讨了一些技术问题。李小姐提出一个建议,根据这个建议,韩先生订出很好的解决方案,韩先生告诉他的主管他制定出了解决方案,并且将在今后项目中实施,任先生知道韩先生利用李小姐的主意邀功请赏,对于韩先生的不适行为,任先生应该采取何种恰当的方法()A 支持韩先生,在他今后的项目中采纳这个主意B 告诉李小姐关于韩先生的做法C 劝韩先生同李小姐一起分享这个主意的功劳,并建议韩先生和李小姐把步骤形成文件,然后分发给项目管理小组D 向韩先生的主管汇报,韩先生把别人主意归功于自己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简述这个案子的意义

考题 单选题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如果杨太太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则这份健康保险的标的是()A 杨太太的身体B 杨太太的寿命C 杨太太的身体和寿命D 杨太太的身体、寿命和财产

考题 不定项题(1)杨先生一家应该优先为( )投保。A杨先生B杨太太C杨扬D杨先生的父亲

考题 问答题韩先生和杨小姐因为生活琐事意气离婚,后来事态平静后,两人就主动复婚了,请问他们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

考题 单选题某民营企业的老板杨先生,现年40岁,年收入约30万元,但不稳定。杨太太,现年38岁,某中学的特级教师,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收入稳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女儿杨扬今年13岁。杨先生的父亲与杨先生一家同住,现年70岁,无任何收入来源。以下关于杨先生一家家庭保险规划说法正确的是()A 杨先生是家庭的支柱,要优先为杨先生投保B 杨太太有社保,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C 杨先生最好用预留较高医疗基金的方式替代买保险的规划D 杨扬是家庭未来的希望,要优先考虑她的保险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