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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 A、董事会
- B、监事会
- C、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 D、连续六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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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A.0.03B.0.05C.0.1D.0.3
考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该条规定赋予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A.属于少数股东权B.属于少数股东权,故必须由数人行使C.在性质上属于共益权D.在性质上属于自益权
考题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规定。2016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6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有权提议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
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
C.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监事会召集
D.对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E.对无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考题
在挂牌公司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关于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说法正确的是()。A、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B、董事长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C、在监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前提下,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D、监事会主席及时召集和主持
考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应当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形是()。A、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B、在董事会秘书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C、在董事长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D、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
考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该条规定赋予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A、属于少数股东权B、属于少数股东权,故必须由数人行使C、在性质上属于共益权D、在性质上属于自益权
考题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做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三项决议:第一,通过公司增资方案;第二,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有权提议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监事会召集C、对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D、对无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考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A、3%B、5%C、10%D、20%
考题
下列哪项不是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职权()。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B、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C、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D、召集定期股东大会会议
考题
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召集说法错误的是()。A、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指定的人主持B、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C、监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仍由董事长主持D、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考题
单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关于监事会职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2年真题]A
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会议提案B
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C
只有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监事会才有权代表公司诉讼D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不宜由董事会召集和主持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考题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0年真题]A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4C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D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考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可以行使以下( )职权。Ⅰ.对独立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Ⅱ.检查公司财务Ⅲ.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Ⅳ.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Ⅴ.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A
Ⅰ、Ⅱ、ⅢB
Ⅰ、Ⅱ、Ⅲ、ⅣC
Ⅱ、Ⅲ、ⅤD
Ⅰ、Ⅱ、Ⅲ、ⅤE
Ⅰ、Ⅱ、Ⅲ、Ⅳ、Ⅴ
考题
单选题股东大会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3B
4C
5D
6
考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1/3B
1/5C
1/10D
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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