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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某年某月某日7时20分,张某来到车间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大了影响他人行走,便将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7时50分左右,该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李某大惊失色,立即停机,但滚轮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混砂机停稳后,李某与刚上班的其他职工将张某救出,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立即上报。7时55分工厂卫生所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了止血包扎,随后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张某头部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于8时40分死亡。请根据上述场景回答下列问题。进入机械设备内部工作,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有人监护时可以不挂。
参考答案
更多 “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某年某月某日7时20分,张某来到车间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大了影响他人行走,便将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7时50分左右,该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李某大惊失色,立即停机,但滚轮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混砂机停稳后,李某与刚上班的其他职工将张某救出,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立即上报。7时55分工厂卫生所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了止血包扎,随后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张某头部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于8时40分死亡。请根据上述场景回答下列问题。进入机械设备内部工作,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有人监护时可以不挂。” 相关考题
考题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12年7月中旬,张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的位置,而是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导致影响李某的生活安宁。李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的规定。A:邻里关系B:共用C:相邻关系D:所有权
考题
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某年某月某日7时20分,张某来到车间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大了影响他人行走,便将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7时50分左右,该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李某大惊失色,立即停机,但滚轮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混砂机停稳后,李某与刚上班的其他职工将张某救出,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立即上报。7时55分工厂卫生所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了止血包扎,随后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张某头部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于8时40分死亡。张某没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章,因此,张某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考题
张某,男,汉族,1971年1月2日生,山东省威海市人,无业,无前科劣迹。李某家的渔船上有许多鳗鱼苗,捕鱼收回来的鳗鱼苗都在船上。同村的张某对之早有窃取之心,但李某在捕鳗鱼苗高峰期基本每晚都在船上的船舱里睡觉,以守护鳗鱼苗,张某一直未找到下手机会。2005年5月4日深夜,张某准备了一把铁锁悄悄来到李某船上,先用铁锁锁住李某睡觉的舱门,再偷偷地从鳗鱼苗网里偷走650条鱼苗。李某被张某偷盗的声音吵醒,起身发现舱门被锁,使劲拉门但无法打开,张某趁机将船上650条鱼苗带走,待李某找人打开门之后,张某已不见踪影,遂向派出所报案。另张某销赃后得款5300元。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考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
考题
单选题张某到李某的办公室送文件,李某不在。张某看见李某办公桌下有一活期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李某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张某问是否看见存折,张某说没有看到。张某事后将存折上的5000元取走。张某构成()A
侵占罪B
盗窃罪C
诈骗罪D
金融凭证诈骗罪
考题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10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 “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10年6月3日” 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10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消。因为原告曾于2011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11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搞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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