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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于2008年3月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6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3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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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考题 张某、李某、王某于2008年2月分别出资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查实张某的机器设备8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4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补交其差额40万元B.如果张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C.如果张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李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张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8年3月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6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3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1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只有乙和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考题 甲、乙、丙于2000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4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04年6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

考题 甲、乙、丙于2004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丙将其部分股权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因公司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C.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人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2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项?(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9年1月分别出资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4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10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4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6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4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丙将其部分股权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A.正确B.错误

考题 甲、乙、丙于2001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 12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 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只有乙和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A.正确B.错误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因公司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辞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颇,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C.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考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10万元、15万元、40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了丁出资现金12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1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10万元、2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价出资。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查明丙某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A、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成立以后,甲、乙、丙、丁四人对成立前的出资不足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B、丙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某有财产时补足 C、丙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甲、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丙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甲、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于200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价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E:如果此时公司实际资产已经大于注册资本则无需补缴

考题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C、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E、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6万元。公司成立3个月后,吸收丁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2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考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考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A、丙从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考题 多选题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C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E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A 丙从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