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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公司本期出资为第二期,ABC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寅公司的第一期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寅公司投资者本期应出的一项专利权除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外,无其他疑义,且寅公司及其出资者同意签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注册会计师对此予以确认,同时决定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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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下列公司的下列业务,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分别遇到下列问题,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1、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的验资业务,在对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A.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B.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C.被验资单位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做出相关会计处理D.出资者投入的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确定

考题 丙企业系由甲公司(中方)与乙公司(外方)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丙企业股东的第二期出资进行验证,A和B注册会计师具体承办验资业务。假定存在以下情况:(1)根据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丙企业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60%和40%,在2004年3月2日和2004年10月2日之前分两期交纳,每期交纳各自出资额的50%.丙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第一期出资已于2004年3月2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土地使用权作价90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美元出资。上述出资已经EFG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4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3)第二期出资已于2004年10月2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经评估确认的机器设备价值为人民币750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资金港币4700万元出资。超出认缴出资额的部分作为丙公司对股东的负债。美元对人民币的合同约定汇率为1:8.23,出资当月1日汇率为1:8.21,出资当日汇率为1:8.24;美元对港币的合同约定汇率为1:7.76,出资当月汇率为1:7.74,出资当日汇率为1:7.77.要求:(1)在验证第二期出资时,请简要回答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哪些程序以关注第一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2)在验证第二期出资后,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编制验资报告的意见段。(3)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填写“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请将答案直接填入相应表格内)。

考题 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 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要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2)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考题 ABC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合资中方,下同)和乙公司(合资外方,下同)共同出资组建。根据经批准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ABC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由出资双方分两期于1998年6月30日前缴足,其中第一期应于1997年12月31日前缴足,甲公司应出资1800万美元,其中货币出资20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房屋、建筑物等出资1150万美元(第一期应出资400万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45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甲公司的出资按1美元兑换8.30元人民币折算。乙公司应出资1200万美元,其中货币出资600万美元(应于第一期出资到位),机器设备出资400万美元(第一期应出资150万美元),元形资产出资200万美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已分别在199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第一期出资,并聘请北京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验资。王豪、李民于1998年1月18日出具了编号为“东会审验字第6号”的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的附件一如下:附件一投入资本明细表被审验单位名称:ABC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单位:万美元投资者名 称注册资本投入资本金额出资比例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合计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甲公司180060%151404450100533.50%乙公司120040%45017262220.73%合计3000100%601576450162754.23%编制单位: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甲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第二期出资,其中缴存ABC公司开户银行407万元人民币,出资的房屋、建筑物的会计帐面记录为6300万元人民币,评估并经确认的价值为621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于1998年5月25日汇入ABC公司开户银行投资款150万美元,于5月29日到达ABC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始发票价为240万美元,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证书鉴定为232万美元,所提供肥C公司的专利技术经评估为205万美元。假定:(1)经出资双方同意,并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外经贸主管机关批准,双方实际出资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作资本公积处理。(2)经乙公司同意,并由ABC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确认函,甲公司缴付的实物资产和元形资产在1998年12月31日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3)1998年5月18日市场汇价为1美元兑换8.23元人民币。(4)北京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豪、李民于1998年7月1日进驻ABC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验资,7月8日完成外勤验资工作,7月10日提交验资报告。(5)截止至1998年7月8日,ABC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对收到的资本及其相关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要求:(1)请根据上述资料代王豪、李民填下列答题卷上的验资报告附件一“投入资本明细”(货币单位为万美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请代王豪、李民编制验资报告(无须编制验资报告其他附件)。

考题 酉公司是由中方X公司与外方Y公司于2008年6月起分两期出资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第1期出资是由甲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G和L于2009年6月对其第二期出资进行了审验,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期后,G和L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先后遭遇到如下诉讼。你认为,除( )之外,诉讼理由均不能成立。A.甲会计师事务所起诉G和L没有在其出具的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注明甲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验证情况B.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起诉G和L没有发现酉公司8月8日抽逃资金的行为C.酉公司的债权人辰公司以酉公司拒不偿还其10万元货款为由,要求G和L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赔偿D.Y公司以G和L没有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中对其实际出资超过规定份额的部分进行说明为由要求更改验资报告

考题 KMP会计师事务所最近承接了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与验资相关的以下业务,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验中遇到的以下专业问题,请代为做出正确的答复。丙公司是由中方X公司与外方Y公司于2005年6月起分两期出资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第1期出资是由甲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王某.周某于2006年6月对其第二期出资进行了审验,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期后,王某.周某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先后遭遇到如下诉讼。你认为,除( )之外,诉讼理由均不能成立。A.甲会计师事务所起诉王某.周某没有在其出具的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注明甲会计师事务的名称和验资情况B.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起诉王某.周某没有发现丙公司8月8日抽逃资金的行为C.丙公司的债权人辰公司以丙公司拒不偿还其10万元货款为由,要求王某.周某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赔偿D.Y公司以王某.周某没有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中对其实际出资超过规定份额的部分进行说明为由要求更改验资报告

考题 正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05年11月15日,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A公司为中方,B公司为外方。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l0 000万元,其中A公司出资人民币4 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8公司出资6 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双方均以货币出资。2005年11月18日得强会计师事务所对正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验资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是双方出资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规定,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文号:得验字[2005]2356号)。2008年5月1日双方约定对正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5 000万元,并约定于2008年5月30日前一次缴足增资额,A公司应出资2 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 000万元,以厂房出资l 000万元;B公司出资3 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 000万元,以进口的机器设备出资2 000万元。2008年5月15日,A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 000万元,厂房经评估并经双方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1 369万元。 2008年5月17日,8公司以从另外一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500万元,又从境外汇入正大有限责任公司外币账户美元70万元。机器设备经商检部门检查鉴定的价值为美元275万元。出资当日汇率为l美元兑换7.5元人民币;合同约定汇率为1美元兑换7.6元人民币。假设:(1)经双方同意,并报经批准,本次增资中,双方实际出资额超出认缴部分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2)惠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张斌和李平注册会计师于2008年5月15日完成了验资的主要工作,所获取的验资事项声明上签署的日期为2008年5月16日,2008年5月17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验资报告的编写工作。要求:针对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请以惠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角度考虑并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针对外方直接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出资,注册会计师最应当实施的特殊审验程序是什么?(2)针对中方的厂房出资,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是什么?(3)针对外方的进口机器设备出资,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验程序中,除了实施与内资企业实物出资相同的审验程序外,还应当实施哪些特殊审验程序?(4)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哪些程序以关注前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增资前的净资产状况?(5)请代为编写验资报告。

考题 丙有限责任公司系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的企业。第一期出资已由EFG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丙企业股东的第二期出资进行验证,A和B注册会计师具体承办验资业务。假定存在以下情况:(1)根据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丙有限责任公司申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 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60%和40%,在2008年5月1日和2008年8月15日之前分两期交纳,每期交纳各自出资额的50%。(2)第一期出资已于2008年5月1曰到位,其中,甲公司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元出资。上述出资已经EFG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8年5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文号为“黑E会验字第32号”。(3)第二期出资已于2008年8月15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元出资。要求:(1)简要回答第一期出资验资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哪些资料以形成审验证据?(2)请回答被审验单位第一期出资的出资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3)请回答被审验单位第二期出资的出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4)请代为编制第二期出资的验资报告说明段。

考题 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虚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抵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3)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