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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在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批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字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 本案中,A市烟草专卖局对韩某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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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2013年2月12日,A市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地“鹏程烟酒商行”货架上摆卖的6个品牌、共计11条卷烟均为外地喷码,货值金额21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商行持证人罗某做了《询问笔录》。罗某承认了店内非法卷烟一部分来源于一个外地烟贩上门送货,一部分来源于自己从B市乙县多个卷烟零售户处收购而来,已售出了大部分。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商行记录卷烟的购销存账册,印证了罗某的供述。整个执法过程,执法人员进行了全程摄像,初步掌握了罗某的一些违法事实。甲县烟草专卖局调查取证方面的权限不包括()A、查阅罗某的卷烟进销存账册B、查看罗某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C、依法对罗某进行询问D、对涉案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考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时,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无标识卷烟30条。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拍照和依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王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根据证据的不同来源,证据可以分成哪两类?请对本案中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取得的证据进行分类。

考题 甲市A县大柳镇卷烟零售户尹某与韩某是好友,韩某拥有一辆营运车辆,2012年4月5日,尹某约韩某第二日前往乙市B县购买卷烟,由韩某驾车运回,并当场给予酬劳100元,韩某表示同意。第二天,尹某乘坐韩某的车到B县“流星超市”购买了本地畅销的Y品牌卷烟145条,价值18850元。在韩某的帮助下,尹某将145条卷烟装进5个方便面纸箱,密封后放入后备箱中。在途径乙市C县时被C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予以立案。C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尹某的供述,同时对B县“流星超市”无证批发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据调查,Y品牌卷烟当地批发价格110元/条。韩某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C县烟草专卖局应给予韩某何种处罚?

考题 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名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林某所做的询问笔录属于何种证据?对该证据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人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卷烟的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除特性法则外,证据的审查判断还应遵循哪几个基本原则?(3 分)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人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卷烟的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人员对韩某违法销售数额的证据审查运用了何种证据审查的方法?(4分,多答一项倒扣1分)

考题 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在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批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字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 请对上述材料中出现的证据进行审查,逐项简要说明能否作为定案依据。(9分)

考题 2011年10月27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本市解放路124号“仁达名烟名酒店”(持有A市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查获无A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3万支,标值46000元,Z品牌卷烟12条,标值1740元。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店主尹某、店员汪某、孙某,并在其店内发现记载违法卷烟销售记录的账册一本。执法人员做了现场勘验笔录,并依法对尹某进行了询问。尹某称该批卷烟系B市烟贩子朱某在B市收购并送货到自己店中,自己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此外,尹某还供认于2011年7月-10月期间,共7次销售从本地市场收购的Z品牌卷烟,每次单条销售价格120元-145元不等,累计销售320条左右。店员汪某、孙某分别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汪某称自己于7月份受雇于尹某,4个月来累计销售Z品牌卷烟300多条,销售收入4万多元。孙某表示自己对尹某销售违法卷烟的行为并不知情,并称店内的3万支Y品牌卷烟系替他人存放,并非尹某购进。经A市烟草质量检测分站(省站授权委托机构)检测,Y品牌卷烟系“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尹某不服,自行委托甲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站(隶属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Z品牌卷烟进行了检测,该站得出Z品牌卷烟为“真品卷烟”的鉴定结论。后经调查得知,孙某系尹某的远房表侄,汪某系外地来A市务工人员。执法人员经过核对销售账册,结合尹某的供述和汪某等人的证言,认定尹某共销售Z品牌卷烟326条,销售金额45620元。执法人员结合其他证据,对孙某的证言不予采信。执法人员分析后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故依法将此案移交给A市公安局。A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该案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将该案件退回了A市烟草专卖局。A市烟草专卖局遂对尹某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作出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根据证据采信规则指出下列各组证据中哪些证据优先适用,并简要说明理由。(7分)(1)汪某的证言、孙某的证言;(2)A市烟草质量检测分站的鉴定结论、甲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站的鉴定结论;(3)勘验笔录、尹某的询问笔录、孙某的证言、销售账册答

考题 2012年7月21日早9时,甲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该县县城长江北街 134号“红星便利店”(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销售假烟。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小张、小王根据领导安排,于次日对该店进行检查时,查获带有本县另一家零售户32位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8条和无激光喷码的Z品牌卷烟13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张、小王在检查该店零售许可证时,发现该许可证即将于7月31日到期,但店主韩某尚未提出延续申请。同时,韩某还反映,6月份自己按照客户经理李某的要求在购进50条H品牌卷烟的同时,一并购进了30条本地滞销的K品牌卷烟。两人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记录。后经省烟草质量监测站鉴定,Y品牌为“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甲县烟草专卖局对Y品牌卷烟以系本地串码卷烟,情节较为轻微,对店主韩某批评教育后予以返还;对Z品牌卷烟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了行政处罚。小张、小王将处罚决定书送达韩某后,立即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红星便利店”的信息进行了维护调整。按照卷烟市场资料的性质分类,请指出小张、小王在“红星便利店”收集到的资料分别属于哪些类别?

考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时,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无标识卷烟30条。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拍照和依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王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以上案例中,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取得了哪些证据?

考题 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在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批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字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林某所做的询问笔录属于何种证据?对该证据应当审查哪些内容?(7分)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的卷烟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调查人员对韩某违法销售数额的证据审查运用了何种证据审查的方法?

考题 2013年2月12日,A市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地“鹏程烟酒商行”货架上摆卖的6个品牌、共计11条卷烟均为外地喷码,货值金额21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商行持证人罗某做了《询问笔录》。罗某承认了店内非法卷烟一部分来源于一个外地烟贩上门送货,一部分来源于自己从B市乙县多个卷烟零售户处收购而来,已售出了大部分。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商行记录卷烟的购销存账册,印证了罗某的供述。整个执法过程,执法人员进行了全程摄像,初步掌握了罗某的一些违法事实。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不包括().A、暂扣B、询问C、拍照D、抽样取证

考题 2012年7月21日早9时,甲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该县县城长江北街 134号“红星便利店”(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销售假烟。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小张、小王根据领导安排,于次日对该店进行检查时,查获带有本县另一家零售户32位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8条和无激光喷码的Z品牌卷烟13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张、小王在检查该店零售许可证时,发现该许可证即将于7月31日到期,但店主韩某尚未提出延续申请。同时,韩某还反映,6月份自己按照客户经理李某的要求在购进50条H品牌卷烟的同时,一并购进了30条本地滞销的K品牌卷烟。两人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记录。后经省烟草质量监测站鉴定,Y品牌为“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甲县烟草专卖局对Y品牌卷烟以系本地串码卷烟,情节较为轻微,对店主韩某批评教育后予以返还;对Z品牌卷烟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了行政处罚。小张、小王将处罚决定书送达韩某后,立即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红星便利店”的信息进行了维护调整。请指出甲县烟草专卖局在处理举报信息的过程中,哪些行为不符合行动时的注意要点(行为和要点须对应)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的卷烟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请使用证据审查的特性法则对下列证据进行审查,逐项确定其法律效力。(1)韩某的第一次询问笔录;(2)先行登记保存的非法生产卷烟;(3)吴某提供的证言。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的卷烟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除特性法则外,证据的审查判断还应遵循哪几个基本原则?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人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卷烟的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请使用证据审查的特性法则对下列证据进行审查,逐项确定其法律效力。(6分)(1)韩某的第一次询问笔录;(2)先行登记保存的非法生产卷烟;(3)吴某提供的证言。

考题 2012年7月21日早9时,甲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该县县城长江北街 134号“红星便利店”(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销售假烟。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小张、小王根据领导安排,于次日对该店进行检查时,查获带有本县另一家零售户32位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8条和无激光喷码的Z品牌卷烟13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张、小王在检查该店零售许可证时,发现该许可证即将于7月31日到期,但店主韩某尚未提出延续申请。同时,韩某还反映,6月份自己按照客户经理李某的要求在购进50条H品牌卷烟的同时,一并购进了30条本地滞销的K品牌卷烟。两人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记录。后经省烟草质量监测站鉴定,Y品牌为“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甲县烟草专卖局对Y品牌卷烟以系本地串码卷烟,情节较为轻微,对店主韩某批评教育后予以返还;对Z品牌卷烟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了行政处罚。小张、小王将处罚决定书送达韩某后,立即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红星便利店”的信息进行了维护调整。小张、小王对“红星便利店”的信息维护程序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指出正确程序。

考题 2011年10月27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本市解放路124号“仁达名烟名酒店”(持有A市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查获无A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Y品牌卷烟3万支,标值46000元,Z品牌卷烟12条,标值1740元。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店主尹某、店员汪某、孙某,并在其店内发现记载违法卷烟销售记录的账册一本。执法人员做了现场勘验笔录,并依法对尹某进行了询问。尹某称该批卷烟系B市烟贩子朱某在B市收购并送货到自己店中,自己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此外,尹某还供认于2011年7月-10月期间,共7次销售从本地市场收购的Z品牌卷烟,每次单条销售价格120元-145元不等,累计销售320条左右。店员汪某、孙某分别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汪某称自己于7月份受雇于尹某,4个月来累计销售Z品牌卷烟300多条,销售收入4万多元。孙某表示自己对尹某销售违法卷烟的行为并不知情,并称店内的3万支Y品牌卷烟系替他人存放,并非尹某购进。经A市烟草质量检测分站(省站授权委托机构)检测,Y品牌卷烟系“真品卷烟”,Z品牌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尹某不服,自行委托甲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站(隶属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Z品牌卷烟进行了检测,该站得出Z品牌卷烟为“真品卷烟”的鉴定结论。后经调查得知,孙某系尹某的远房表侄,汪某系外地来A市务工人员。执法人员经过核对销售账册,结合尹某的供述和汪某等人的证言,认定尹某共销售Z品牌卷烟326条,销售金额45620元。执法人员结合其他证据,对孙某的证言不予采信。执法人员分析后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故依法将此案移交给A市公安局。A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该案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将该案件退回了A市烟草专卖局。A市烟草专卖局遂对尹某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作出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中执法人员使用了哪些证据审查方法并简述理由。(6分,多答一种方法每种倒扣1分)

考题 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名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本案中,A市烟草专卖局对韩某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考题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本市零售户“一凡名烟名酒店”销售假烟。A市局指派稽查人员小林、小谭、小华前往调查,其中小林、小谭持有省局核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小华持有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小林、小谭在该店内查获了涉嫌为非法生产卷烟的Y品牌卷烟21条,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华对店主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供述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90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账册记载,韩某自2月份以来,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销售金额2.32万元。之后,小林、小谭就Y品牌卷烟的销售数额问题,对韩某进行了重新询问,韩某在第二次询问中交待了其累计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的违法事实。调查人员遂采信了韩某的第二次询问笔录,认定韩某销售Y品牌卷烟292条。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韩某的邻居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听其他人说过韩某销售假烟”的证言,但吴某为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韩某拟对其罚款1.16万元,韩某要求举行听证。A市局同意了韩某的听证要求并发布了听证公告,决定于4月30日组织听证。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谭为听证会主持人,并书面通知了韩某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报告省级局。4月30日,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中,韩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小谭以“调查取证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为由拒绝接收;最后,当事人、调查人员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听证记录人制作了听证笔录,主持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全部签字确认,韩某拒绝确认听证笔录,记录人对此注明情况并签字。听证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向专卖科唐科长提交了听证报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对韩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指出A市局在听证过程中的错误之处,并提出正确做法。(5分)

考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时,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无标识卷烟30条。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拍照和依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王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涉案卷烟鉴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所取得了哪些证据?

考题 7月12日,小张、小王按照检查计划对辖区卷烟零售户进行检查时,在人民路零售户“辰罡名烟名酒店”中查获没有甲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C品牌71条,包装粗燥,外观质量差。小张、小王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C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询问,店主尹某称该批卷烟系外地烟贩送货上门,共订购158条,已售出87条,现已无法与该人联系。尹某称,自己售出的假烟中有58条销售给了本县一中教师韩某作为婚礼用烟,其余销售给了在附近建筑工地打工的陈某等人。另据尹某交代,一月前曾有一男子来店内推销假烟,该男子所驾车辆为白色面包车,车号为滨D23451,其自称与县城多家零售户有业务往来。因学校正值暑假期间,韩某正在外地休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故小张、小王未对韩某是否购买假烟进行核实,也未对陈某等人进行询问。小张、小王在全国交通信息系统中对尹某提供的车牌号进行了查询,发现该车牌所属车辆为微型货车,非属尹某所称的面包车,于是将此线索作为无效信息处理。7月18日,小张、小王依法对尹某销售假烟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作了结案处理。运用“三不放过”要求简要说明对该案中收集到的信息应该如何应用。

考题 甲市A县大柳镇卷烟零售户尹某与韩某是好友,韩某拥有一辆营运车辆,2012年4月5日,尹某约韩某第二日前往乙市B县购买卷烟,由韩某驾车运回,并当场给予酬劳100元,韩某表示同意。第二天,尹某乘坐韩某的车到B县“流星超市”购买了本地畅销的Y品牌卷烟145条,价值18850元。在韩某的帮助下,尹某将145条卷烟装进5个方便面纸箱,密封后放入后备箱中。在途径乙市C县时被C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予以立案。C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尹某的供述,同时对B县“流星超市”无证批发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据调查,Y品牌卷烟当地批发价格110元/条。尹某构成何种烟草专卖违法行为?详细说明该行为应如何处罚。

考题 2013年2月1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李、小王在零售户韩某店内查获了15条没有A市烟草公司激光打码的K品牌卷烟,并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小李、小王依法对韩某及其店员林某进行了询问,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他人放其店中寄售;林某坚称该卷烟系韩某从外地烟贩处购入,且系自己一手操办。询问结束后,韩某、林某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名确认。执法人员调取了韩某的销售账册,账册记载该批卷烟确系韩某从外地烟贩手中购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后,对该批卷烟作出了“非法生产卷烟”的鉴定结论。2月26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为由,对韩某作出了行政处罚。韩某认为,该批卷烟的鉴定结论不合法,于3月1日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3月3日,甲省烟草质量检测站经复检后重新出具了一份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请对上述材料中出现的证据进行审查,逐项简要说明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考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根据以上案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行使了哪些法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