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2008年4月1日,秦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在劳动合同届满后,公司又于2010年4月1日与其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月1日,秦女士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秦女士每月工资为6500元,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元。 下列关于公司与秦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A.因为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有权终止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
B.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秦女士,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C.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其订立
D.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续订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不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中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不同意与秦女士续签合同,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B.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维持原合同条件,而秦女士不同意续签,则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若合同期限内,由于公司主管部门内部调动工资关系而解除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未造成秦女士失业,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D.若公司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则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标准为24000元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以其工作长期面对电脑,不利于胎儿健康为由,将其调整为仓库管理员,工资由每月6500元降为15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做法合法,是基于对胎儿和孕妇的保护
B.公司做法违法,若考虑秦女士和胎儿的利益调整工作岗位,应以其收入不受损失为前提
C.公司做法合法,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D.公司做法违法,违反了怀孕期间妇女的保护规定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后,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于2012年1月2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不能以秦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C.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D.主要公司能够证明秦女士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就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若秦女士是甲劳务派遣到乙公司的员工,在秦女士怀孕期间乙公司将其退回甲公司,随机甲公司解除了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秦女士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是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要求实际工作的乙公司和甲公司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C.秦女士必须先提出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如果乙公司向秦女士提供的工作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则其劳务派遣合同无效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